新规出台!13类食品禁止直播间销售

▲早安兴化摄影:杨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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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13类食品禁止直播间销售
近日,《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列出13类不得在直播间经营的食品,形成“直播禁售食品清单”,为直播间食品销售划定明确红线。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平台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核心载体,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规定》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对平台提出刚性监管要求:
01 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
平台需核验登记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建立档案并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对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必须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现象。
02 创新风险管控体系
平台应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列为重点管控内容;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主动识别风险,即时推送风险提示。
03 健全内部管理架构
平台必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平台主要负责人每月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确保风险问题及时解决。
04 强化违法处置力度
平台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后,需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根据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需及时落实管控要求,杜绝“以罚代管”“放任不管”。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释放鲜明信号:平台需全面管控直播间的商品与人员,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否则需对问题承担全部责任。此举推动平台责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筑牢直播间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新规明确13类禁售食品与10项直播行为禁令
《规定》针对三大监管痛点:一是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二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治疗功能);三是食品类别混淆、信息不实误导消费。
《规定》明确两大核心禁止要求:
13类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直接回应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底线问题。
10项直播行为禁令包括:不得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其他形式推荐食品;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重点解决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乱象,为直播行为明确底线。
上述禁止性规定既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又结合直播电商传播特点明确具体规范,通过划定红线、明确底线,推动食品直播行为更加规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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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楠
审核:陈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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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确了!13类食品直播间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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