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电子计价秤防作弊升级,2026年1月8日起实施
01-14 06:15
还在担心买菜遇到“鬼秤”吗?别愁啦,市场监管总局带来了好消息!2026年1月8日起,《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正式生效,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也将在2027年1月8日开始实施,这些新规将从根本上整治“秤不准”的问题。

01 型评大纲的适用范围
该大纲适用于最大秤量不超过100kg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
02 型评大纲的核心防作弊措施
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若被非法打开会自动锁机,只有授权人员能通过动态密码解锁,彻底杜绝拆机改装作弊的可能。

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必须带有生产码、维修码等唯一身份信息,强制检定时会联网核查,信息不符的产品无法进入市场。
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都要完整有效才能通过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的严格管控。

03 各方主体的执行要求
生产企业:需对照大纲升级产品技术,完善防作弊设计和身份标识管理,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2026年1月8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获型式批准、不符合技术要求、身份信息缺失无效或“三码一封”不完整、铅封破损的产品,同时要加强进货查验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集贸市场、商超、酒楼等):要自查在用秤具,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秤必须符合规范;配合强制检定,原合格秤可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大纲的秤,网联秤可延用至2030年1月8日。
甘肃省
编辑:管 磊 | 责编:顾 莹 | 审核:姚皓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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