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新政落地:省级统筹促城乡融合

01-08 06:12

为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助力城乡融合发展迈向新阶段,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期正式印发《关于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多维度构建医保统筹新机制。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六大核心任务与五项配套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核心任务方面:


一是统一基金统筹调剂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率先实行省级统筹调剂,设立基础调剂金并纳入省级财政专户专管专用,采用事前调剂模式并预留风险备付金;各地结合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情况,通过大病保险渠道提取特定比例资金设立特殊调剂金。


二是统一基金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省级统筹指导、地方具体执行的预算管理体系,落实省市县三级责任分担机制;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基金运行分析与风险预警机制。


三是统一城乡融合制度机制。持续健全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资金规模,探索拓展城乡融合保障范畴;增强职工与居民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着力缩小区域及群体间的待遇差距。


四是统一待遇清单管理机制。构建筹资与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待遇标准并保持适度倍差,推动全省待遇标准一体化进程。


五是统一重点群体保障机制。聚焦0—6岁儿童、80岁以上老年人、生育群体及困难群众等重点对象,提升其医疗保障水平;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补充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六是统一“三医”协同治理机制。深化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优化医院布局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合理设置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落实创新药相关政策,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配套举措方面:


其一,强化价格管理协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与治理体系,落实国家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优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价格比价关系,建立价格监测与综合治理机制。


其二,强化支付管理协同。统一执行国家与省医保目录,升级住院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多元复合式门诊支付模式;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激励机制,完善支持创新医药及中医药发展的医保政策。


其三,强化药械采购协同。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扩面提质,做好中选结果落地监督;开展集采药品“三进”活动,引导基层机构、民营医院及零售药店配备集采药品,便利群众购药。


其四,强化综合监管协同。提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健全三级监管网络;完善基金综合巡查、智能筛查等多形式检查机制,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药品追溯码应用与公权力监督,提升监管效力。


其五,强化管理服务协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优化全省医疗资源配置;统一医保经办管理流程,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医保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100%;推进经办服务下沉,畅通“一码快办”“全省通办”等服务渠道。



编辑:童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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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关医保!浙江出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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