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公安交警提示: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收好这些安全要点!

01-07 06:24


“文明骑行”


安全同行



电动自行车便捷实用


是不少市民日常出行的常用工具


但也潜藏着一些安全风险


这份电动自行车安全指南


请大家务必了解


提前防范事故发生


一起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LET'S GO!


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要点


1


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挂牌


电动自行车虽出行方便,但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未挂牌上路不符合交通管理规定,驾驶人需及时为车辆办理登记挂牌。



2


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且易受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不戴头盔,发生事故时头部直接撞击路面,危险极大。


因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头盔能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作用,降低伤害程度。



3


遵守交通信号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需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无信号灯的路口,要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4


按规定车道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切勿在机动车间随意穿梭,以防“鬼探头”事故。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横过道路时,有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需从这些地方通过;没有的,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需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范围内行驶。



5


禁止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且非机动车保护性差,骑乘人员更易受伤。



6


避免分心驾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手持物品。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分散注意力,遇紧急情况难以及时应对,易引发事故。



7


规范停放车辆


电动自行车需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或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时要有序,保持道路畅通,车头朝向一致,避免影响他人通行。



8


严禁违规改装


部分车主为增加续航、提高速度,违规加装60v甚至70v的超标蓄电池。这类蓄电池多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缺少必要保护装置,极易引发火灾。




原标题:《梅河新区公安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这些安全小贴士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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