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得不偿失:陈芹燕被罚没超4900万,黄克亦遭重处

12-06 07:15

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两张罚单,严厉惩处内幕交易行为。两名自然人因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敏感期内从事内幕交易,受到严肃处罚。其中,陈芹燕因内幕交易被罚没超4900万元,黄克被罚没超180万元,两人合计被罚没金额超5000万元。


从密集公布的罚单背后,能清晰看到监管层对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保持零容忍的坚定态度,旨在为投资者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第一张罚单的当事人是陈芹燕。经核查,陈芹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6月13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提及拟通过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对其他公司控股权的收购。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此信息最晚于2022年5月11日形成,2022年6月13日正式公开。


陈芹燕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她使用本人及他人的多个账户进行内幕交易相关公司股票,交易金额较大,还存在新转入资金、融资买入等情况,买入意愿十分强烈,经核算,共获利821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陈芹燕的违法所得,同时处以4107万元的罚款。


听证期间,陈芹燕提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认定有误、申辩人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的认定错误、申辩人的交易行为未达到“明显异常”程度等申辩理由。


经过复核,证监会表示,根据现有证据,本案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以及相关知情人知悉该内幕信息时点的认定并无不妥,认定申辩人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有事实依据,申辩人的申辩不足以对其交易明显异常的情形作出合理解释,认定其构成内幕交易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张罚单的当事人是黄克。他本人就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晓内幕信息后,于敏感期内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经核查,黄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6月13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对其他公司控股权的收购。黄克知晓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获利31.8万元。黄克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黄克违法所得31.8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尽管黄克在听证中辩称自己“不知晓内幕信息”“交易由他人实际操作下单”等。但证监会复核后认为,黄克内幕交易相关股票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这两起案件的内幕信息均源自同一家上市公司2022年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从监管对这两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明确传递出“零容忍”的监管信号。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让监管“长牙带刺”、更具威慑力,从严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证监会查办内幕交易案件178件,占全年证券期货违法案件总数的24%。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年陆家嘴论坛上指出,证监会将依法从严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输送利益以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坚决杜绝“浑水摸鱼”现象,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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