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每张机票多掏10元或20元

11-30 06:42

11月28日


记者从飞常准App等机票销售平台获悉,已收到相关航空公司通知,自12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调整,与现行标准相比,每个航段上调10元或20元。


根据航司向机票销售平台发出的通知,此次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12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名成人旅客的燃油附加费由10元上调至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成人旅客的燃油附加费由20元上调至40元。这意味着,12月5日起购买国内机票,旅客每张机票将多支付10元或20元。


记者查询发现,受航油价格波动影响,今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历经4次调整。12月5日调整后,燃油附加费水平将回到今年年初状态。



▲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变化情况


以成都旅客为例,800公里以上航线通常是空中飞行时间超1.5小时的航线,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这些航线的燃油附加费自12月5日起将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是飞行时间1.5小时内的航线,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燃油附加费将调整为20元。



按照相关政策,特殊群体旅客的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征收或免收政策: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即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旅客收取20元。


需要注意的是,12月5日之前销售的国内机票,若在12月5日及以后变更,无需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差价;国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以各航司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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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2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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