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胜诉:某车企使用“北汽”标识侵权,需道歉赔偿

2025-11-24

11月23日消息,北汽集团日前发布胜诉声明。


北汽称,近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某汽车企业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一审胜诉判决。


法院认定,该企业使用“北汽”及含“北汽”字样的标识,损害了北汽集团的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依法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含“北汽”字样的企业简称,公开登报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北汽集团支付经济损失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


判决书指出,北汽集团长期在交易文书、媒体报道、自媒体宣传等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北汽”“北汽集团”作为企业简称,且持有多项“北汽”“北汽集团”相关商标。


经过数十年发展,“北汽”“北汽集团”企业简称在相关公众中知名度和影响力较高,有明确商业标识意义,为公众熟知并形成稳定市场关联关系,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简称”。


北汽集团一直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市场规则,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未经许可使用“北汽新能源”“北汽越野车”“北汽制造”“北汽王牌”等均属严重侵权行为,北汽集团将用法律手段持续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