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山东这三项补贴提高啦!
2025-11-17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5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将继续上调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
调整范围
在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包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
伤残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95元、90元、85元、80元。
生活护理费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3753元、3003元、2252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4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2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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