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青年王玉:司法为民的逐光前行者

11-14 06:33

“谢谢法院,谢谢你们为我的事儿这么操心,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签完调解协议时,五十多岁的农民工老李眼眶泛红,紧紧握住青年法官助理王玉的手。这句质朴的感谢,如同一束光,照亮了王玉在法院两年多的成长之路——从执着于法律条文的推演,到深度践行“案结事了”,这位年轻的司法工作者,正以专业和温情,在每一起案件中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从“判对”迈向“办好”:初心在实践中扎根


和众多法律学子一样,王玉最初对法律的认知,源自书本上“公平正义”的宏大表述。考入焦作中院,穿上制服、戴上法徽的瞬间,书本里的法条仿佛有了沉甸甸的分量。“第一次跟着法官接待当事人,看到他们信任的目光,我才真切意识到,我们手中的每一份卷宗,都关乎一个家庭的喜怒哀乐。”王玉说道,从校园到法院,最大的转变并非身份的改变,而是思维的重塑。以前常思考“我该如何适用法律”,现在则常自问“我该如何真正解决问题”。


作为法官助理,王玉的工作涵盖庭前准备、证据交换、调解沟通、文书草拟等全流程。“审判无小事,细节中蕴含着当事人的期盼。”这是王玉给自己定下的准则。无论是核对证据清单上的日期,还是记录当事人陈述时的情绪变化,她始终保持“眼勤、手快、心细”,从不因“助理”身份而降低工作标准。


真正让王玉领悟“司法温度”的,是两起她用心处理的民生案件。




调解桌上的“破局能手”:用专业开启希望之门


2022年夏天,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上诉至焦作中院。农民工老李施工时从脚手架跌落,全身多处骨折,高额的医疗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包工头却觉得委屈,认为事故是老李自身疏忽所致,且索赔金额超出其承受范围。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矛盾激化。


“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直接开庭判决并不难,但执行可能遥遥无期,老李的治疗费等不起,双方的矛盾也会加深。”王玉协助法官阅卷时意识到,此案的“最优解”不是一份冰冷的判决书,而是一次能落实赔偿、化解矛盾的调解。


随后,王玉成为了“沟通桥梁”。她先找到老李的家属,没有急于谈法律,而是坐在他们身边耐心倾听,一边安抚情绪,一边核算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分析诉讼风险,逐步将他们的预期调整到合理范围。与包工头对接时,王玉换了个角度:“李师傅五十多岁了,这一摔可能以后都无法干重活,家里全靠他支撑。您作为雇主,他是在为您工作时受伤的,您有责任,到了执行阶段,您的信誉和厂子经营都会受影响,实在不划算。”她陪着包工头算“法律账”“人情账”,甚至帮他考虑分期支付的可能性。


经过无数次电话沟通和反复协调,终于迎来转机。包工头同意凑钱一次性付清。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老李抹着眼泪说:“本来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你们这么用心,这下能安心治病了。”



情理法的“平衡大师”:在悲痛中找到“告慰之法”


如果说老李的案子让王玉学会了解决实际问题,那这起生命权纠纷则让她懂得了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小张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时落水身亡,家属将一同喝酒的5名朋友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小张自身承担95%责任,酒局组织者承担5%责任,其余被告无责。小张的家属带着巨大的悲痛和不解选择上诉。


“这个案子不能只讲法律,得先解开‘心结’。”在法官的指导下,王玉先当起了“倾听者”。她陪家属坐了一下午,没提一句法律条文,只是递纸巾、听他们讲述小张的生活点滴。“我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但我们今天来,不是要争输赢,是要给小张一个告慰,也给这件事一个了结。”等家属情绪平复,王玉才开始解释法律。


与酒局组织者沟通时,王玉避开“责任”,从“情谊”入手:“小张是你们的朋友,他走了,你们心里也不好受吧?家属要的不是钱,是一份安慰。作为朋友,哪怕是人道主义慰问,也是对这份情谊的交代,对吧?”


经过多次“背对背”沟通,从“情分”“告慰”角度引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最终,酒局组织者和其他朋友自愿支付一笔慰问金,家属撤回上诉。


“很多时候,当事人争的不是输赢,而是被理解、被关注。”王玉说,这起案件让她深刻认识到,法院干警既要“明辨是非”,更要“化解心结”,在情、理、法之间找到平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步工作法”中的成长:从“办案”到“解决问题”


两年多的工作中,王玉摸索出一套“四步工作法”,即用心倾听、用情析理、用理引导、用法兜底,这成了她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宝”。


用心倾听,是解决纠纷的基础。王玉认为要先做“情绪垃圾桶”,再做“事实过滤器”。“刚工作时,我总急于梳理法律事实,后来发现,当事人带着情绪来法院,得先让他们把话说完。”王玉说,现在她会坐在当事人对面,不打断、不催促,从他们的叙述中捕捉核心诉求。


用情析理,是王玉给自己的“翻译官”角色。她把生硬的法律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当事人更好理解;同时,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用法律语言提炼出来,协助法官找到情理法的结合点。


用理引导,是打破对立的关键。王玉常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如果您是对方,会觉得这个要求合理吗?”也会帮他们算“成本账”:“调解不成,判决后执行可能要等半年、一年,时间和精力都是消耗。”引导双方从“争输赢”转向“解决问题”。


用法兜底,是她坚守的底线。“调解再难,也不能‘和稀泥’。”王玉会全程告知当事人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确保调解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若调解失败,便迅速整理材料依法判决,让正义得以伸张。正是这套方法,让王玉快速成长——从“办理案件”到“解决事情”,从“追求法律正确”到“兼顾公平与温度”。


“作为青年干警,我们的使命不是喊口号,而是把每一起案件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温暖。”如今的王玉,依旧保持着入职时的热情,多了几分从容与坚定。她希望自己一直做法治路上的“追光者”,带着“如我在诉”的初心,用青春和专业,守护每一份信任,化解每一起纠纷,在平凡岗位上展现不平凡的担当。


作者:郭嘉莉 通讯员:芦家豪


原标题:《法苑青年 | 王玉:司法为民路上的“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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