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与小车抢黄灯相撞,骑车人被抛起撞玻璃
电动车闯红灯,小车抢黄灯……下一秒她被抛起撞上玻璃

“砰!”
一个闯红灯,一个抢黄灯,路口瞬间碰撞!
电动车驾驶人被高高抛起,头部猛砸挡风玻璃……
案例回顾
近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到报警,称北海市湘潭路与浙江路交汇路口发生一起小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银海区大队执勤民警迅速抵达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询问,并调取事发路段视频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当天,莫某某驾驶小客车行驶至该路口时,交通信号灯的黄灯已经亮起。莫某某并未减速停车,而是选择加速“抢黄灯”通过。与此同时,赵某某驾驶电动车沿浙江路由东往西行驶至该路口。面对醒目的红色信号灯,赵某某并未停下,而是直接“闯红灯”进入路口。

两车在路口中央猝不及防地相撞,电动自行车瞬间失控,驾驶人赵某某被巨大的冲击力抛起,头部重重撞击在小客车前挡风玻璃上,玻璃瞬间碎裂成蛛网状。
随后,赵某某重重摔倒在地,万幸的是,她全程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头盔有效缓冲了撞击力度,避免了致命伤害,仅受轻微擦伤。事故同时造成小客车与电动自行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民警依法认定,赵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闯红灯),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莫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抢黄灯),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双方需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南宁交警提示:无论是“闯红灯”还是“抢黄灯”,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因贪图一时之快、心存侥幸,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
谨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让安全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此外,骑乘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关键时候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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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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