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房子就归自己了吗?
满心期待地买下了心仪的房子
付了全款还手握买卖合同
可房子或许依旧“不属于自己”

案情简述

2021年9月,张某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下该公司名下的401号房产,还支付了382654元房款,房地产公司到房管部门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在了张某名下。

2022年9月,张某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以30万元把401号房产卖给李某。之后李某给张某支付了25万元购房款,剩下的5万元约定交钥匙时付清(到本案立案时,案涉房屋还没交工)。
2024年5月,法院根据案外人(张某的债权人)的执行申请,裁定预查封401号房产。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上述执行裁定书,并且判决案涉房产归自己所有。
案件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某对案涉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在本案中,张某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张某和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都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虽然都没办理物权登记,但合同合法有效,不过仅具有债权效力,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李某和张某都没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所以都没取得物权。
现在案涉房屋已被法院依据生效判决预查封,李某不能凭借和张某的《房屋买卖协议》对抗法院的生效判决,所以李某对案涉房产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一是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仔细审查,核实好房屋情况,尤其要核实房屋是否存在其他纠纷;二是购房者付款后,要尽快接收房屋并完成过户。
原标题:《签完购房合同,房子就属于自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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