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破产和解”:嘉禾法院助力诚信企业重获新生
“幸亏法院重视我们企业多年积累的信用,才让我们有了重生的机会!”近日,嘉禾县某铸造公司负责人在按和解协议支付第一笔大额款项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起由嘉禾法院成功推动的破产和解案件,深刻诠释了“信用是企业立身之本”的含义,也彰显了司法机关以信用为纽带化解纠纷的创新实践。


此前,该铸造公司因短期资金链断裂,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嘉禾法院李孔辉法官受理此案后,没有仅仅进行程序审查,而是把企业信用状况作为处理案件的关键因素。李孔辉在案件研讨时强调:“破产审判不仅要清偿债务,更要守护诚信价值。”
为了了解企业的“信用家底”,李孔辉带领办案团队向工业园区管委会、铸造行业协会、税务局、科工信局等单位发出书面问询,详细了解企业历年纳税记录、行业口碑、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发展前景。各单位及时反馈称,该公司虽面临短期困难,但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失信记录,产品质量稳定,在本地铸造行业有良好的信用基础。
李孔辉法官介绍:“核查中发现,即便陷入资不抵债困境、接到破产申请,该公司在办理税务注销前置手续时,仍主动梳理历年税费,发现一笔迟缴税款后,未等催缴便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这一行为进一步证明了企业“困境不丢诚信”的品质。办案团队综合各方反馈,确认企业债权债务清晰、具备经营潜力,其长期信用和困境中的诚信表现,成为推动和解的关键。法院随即组织双方座谈,出示信用核查材料,着重说明企业主动补缴税费的情况,分析其发展前景,引导双方认识到:和解既能保障债权,又能保留优质市场主体。
信用的“加分项”最终促成了和解协议的达成。债权人基于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意给予还款宽限期并调整还款计划;企业则郑重承诺严格按约履行,以实际行动维护信用。目前,该案达成和解不久,该公司就已按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大额款项,用履约实效迈出了信用修复与经营复苏的坚实一步。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嘉禾法院将信用评价融入破产审判的有益尝试。通过让诚信企业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应有的支持,并用第一时间履约的实践证明信用价值,不仅为企业注入了重生的动力,也向社会传递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明确导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刘佩琳
原标题:《“信用+破产和解”嘉禾法院护航诚信企业重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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