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缅甸“合法”狩猎珍稀濒危动物真相揭秘

2025-10-16

近期,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引发关注:中国人竟在缅甸“合法”狩猎大量珍稀濒危动物。

这是一只被猎杀后,等待剥皮分割的云豹,它是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全球范围内最濒危的大型猫科动物之一。

在中国,云豹仅生活在云南的边境雨林、西藏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之中,受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格保护。然而在缅甸境内的热带丛林中,却出现了中国人“合法狩猎”这类珍稀野生动物的现象。

非法视频大量涌现

如果你打开短视频APP,搜索“缅甸狩猎”,就会发现:从2023年起,就有博主零星发布中国人在缅甸“合法狩猎”的视频,当时规模较小。视频数量在2024年略有增长,到2025年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前往缅甸“合法狩猎”。

据粗略统计,在缅甸拍摄狩猎视频的中国博主可能超过30人,视频几乎始发于2025年3月,一直持续至今。这些视频播放流量和点赞量大都很高,有些博主的粉丝已超过40W人,不少博主还开通橱窗带货,商品多为农产品。

所有博主都会在视频醒目处注明“国外合法狩猎,请勿模仿”。在视频中,博主跟随缅甸的狩猎向导或朋友,穿梭于夜间的中缅边境丛林,所有人全部持枪,用多机位拍下狩猎全过程。

缅甸 “合法狩猎”中有大量中国保护物种

在典型的狩猎视频中,开头常以“兄弟今天在缅甸,进山去搞点大货”吸引眼球。接着,博主在3 - 4把猎枪中选好武器,前往漆黑雨林搜寻野生动物踪迹。在持续快进的画面中发现猎物,气氛骤然凝重,一阵枪声后,博主兴奋地收获战利品,手提鼯鼠、雉鸡返回庇护所,还和同行者一起烧烤吃掉猎获,场面原始、血腥。

“合法狩猎”的对象不仅限于鼯鼠和雉鸡等小型动物(树冠层间熟睡的雀鸟、蛇类也会被当作训练枪法的活靶子),森林中的“大货”才是狩猎者向往的终极目标。最常被猎杀的“大货”是赤麂和果子狸(博主称作破脸狗)等中型猎物,大型猎物包括豹猫、水鹿、黑熊等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甚至能看到云豹、豹等大型猫科动物被射杀。据粗略统计,“合法狩猎”视频中被猎杀的野生动物物种远超30种。

事实上,博主很清楚这些野生动物在中国的保护级别和量刑标准,还每次着重强调。似乎猎杀保护级别更高的动物,能给他们带来更强烈的快感,毕竟这是在中国被禁止拥有的权利与资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提醒一句,我这是国外合法拍摄、合法狩猎,国内千万不要模仿。”

“这个水鹿在中国是保护动物,在缅甸只能进我大哥的肚子。”

“这个很珍贵的,在中国是几年起步?”(暗示该动物在中国是受保护的)

“这个绝对是好枪(干制的阴茎),有没有知道是什么枪的?”(暗指可能是虎鞭)

“这两天已经搞到一些大货了,直接带回去吧(带回中国)。”

视频内容除了狩猎全过程,一些博主还会拍摄缅甸本地人所猎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熊胆、亚洲象皮、犀鸟头、虎骨、穿山甲鳞片等,并描述这些物品不可估量的“药用价值”,还提及这样的事情若发生在中国会“踩几年缝纫机”。更有甚者,称有中国粉丝特地寄去手持热成像仪器,让博主能在夜间无需肉眼观察,就发现夜间活动的动物,从而收获更多猎货,产出更多“原创作品”。

博主在视频中讲解动物制品功效与价值

“合法狩猎”真的合法吗

中国与缅甸山水相连,在云南有漫长的边境线。物种自由分布、迁徙扩散是自然规律,不受人为设置的边境线限制,中缅边境许多物种两国同域分布。中国人在缅甸猎杀在中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真如视频发布者所说,这些狩猎行为在缅甸都是合法的吗?

谈及跨国的非法野生动物犯罪,就不得不提《华盛顿公约》。缅甸早在1997年就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简称:CITES),成为缔约国之一。该公约主旨是限制濒危野生动物的跨国贸易,根据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程度设立不同名录,制定各国野生动植物贸易配额,减少国际贸易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过度利用。

所以《华盛顿公约》实质是国际贸易公约,是为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设立的,限制的是国际贸易,对缅甸境内野生动物的狩猎、贸易没有实际约束力。因此,本次事件里中国人在缅甸的狩猎行为,不受CITES约束。

CITES是全球最有力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具之一

缅甸同中国一样,拥有成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与保护区保护法》早在1994年就已颁布,2018年又颁布了最新法规《生物多样性与保护区法》,取代陈旧保护政策,与《华盛顿公约》接轨,以应对本国严峻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同时,缅甸在2020年更新了保护动物名录《Notification No. 690/2020 concerning the list of endangered wild animals》,将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分为完全保护、一般保护与季节性保护三类,对不同保护级别的野生动物施行对应保护政策。可见,缅甸有较为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制约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人在缅甸的狩猎活动,正是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视频中的猎获,如褐林鸮、白鹇等,均属于上述名录中的完全保护级别。根据缅甸最新的《生物多样性与保护区法》规定:“一经定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最高可达100W缅元,或二者并处。”

所以,不论是缅甸人还是中国人,只要在缅甸境内狩猎上述名录中的保护物种,显然触犯了缅甸动保法,是违法犯罪行为。

缅甸法规禁止非法猎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这些中国人狩猎的地方是缅北地区,准确说是缅甸东北部与中国接壤的热带丛林,行政区划上属于掸邦与克钦邦。该地区长期处于民间武装控制的混乱状态,在缅甸有高度自治权,中央政府治理措施难以触及,人的基本权利都难以保障,更别提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了。

而这两地森林覆盖率居缅甸前列。2010年数据显示,掸邦与克钦邦森林覆盖率分别为1060万公倾和755万公倾,位居全国前二。本地原住民依赖森林生物多样性,有悠久的狩猎传统。但落后的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执法不力,使原住民狩猎行为从获取肉食转为交易获利,让缅东北成为中缅泰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温床。

缅甸东北部一直是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重灾区

这些中国人在缅甸的非法狩猎行为,就藏身于这片生物资源丰富但法律缺失的灰色地带,他们行违法之事,却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他们说“缅甸不是法外之地”

诚然,缅甸动物保护工作情况别国无权干涉,但中缅两国山水相连,共同拥有众多珍稀野生动物。这些动物是全人类共同的自然财富,并非某一国固有资源。

国内生态保护已达成共识,本期望能与别国共享知识、跨国合作保护,却有人心存侥幸前往他国非法狩猎,还拍摄视频炫耀猎获、满足虚荣心,这令人无比愤怒。

中缅科学家合著的专业书籍

也许该感谢短视频平台,其追逐流量、审查机制模糊、推荐算法智能,让破坏生态的违法者浮出水面,让倒行逆施者的声音暴露。毕竟,遏制这种行为,发现生态破坏者是第一步。

但如此恶劣的违法视频在互联网肆意传播,虎骨、熊胆“药用价值”被反复宣传,造成恶劣的社会、生态影响,短视频平台难辞其咎。

对于动物来说,只要生态环境适宜生存,国境线对其分布无特殊意义,它们不知道哪国在猎杀、哪国在保护,但我们必须清楚所保护动物面临的威胁及来源,尤其是当威胁来自自身内部时。

目前,前往缅甸狩猎的博主IP地址几乎都在云南,很多人来自中缅边境城市,狩猎行为多通过朋友介绍或村民带领完成。若短视频平台不及时查禁违法视频、法规对这些违法行为继续漠视,未来缅甸是否会形成针对中国人的狩猎旅游服务,尚未可知。

而且这些国外非法狩猎者在短视频平台有大量粉丝,评论区能看到一些“潜在狩猎者”,他们根据自身“狩猎经验”评判视频真实性,表达羡慕向往,甚至因嫉妒讥讽,但因种种“限制”无法行动(当然,评论区也有反对声讨留言)。可以预见,若任由违法信息传播,未来可能有更多“潜在狩猎者”付诸行动。

缅甸“合法狩猎”的博主IP地址多为云南

评论区可见跃跃欲试者

保护跨国分布的物种,仅靠一国力量远远不够。若等保护物种数量严重下滑再行动,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生态后果,也会打击国内保护工作者信心。制定对应政策法条、开展国际合作、严惩境外违法者,考验着政策制定者的勇气与决心,却是未来保护的必经之路。

想起博主们常说的一句话:“老铁们,缅甸不是法外之地。”

这或许是违法视频中唯一正确的话,没错,缅甸不是法外之地,过去如此,未来也一样。

撰文 | Qinkoog

图片 | Qinkoog / Arkive / 网络截图

微信编辑 | 未末;Qink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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