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困境企业千万案款执行难题破解

困境企业千万案款执行难题破解

图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青(左二)在执行接待事务中心组织当事人谈话。金文斌 摄
“我们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即便拼命加班加点,这股权回购款短期内实在没法付清。”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事务中心,一家民营企业的三位老板带着哭腔,满脸沮丧。
负责接待的法官张青留意到他们的神情,略作思考后问:“你们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怎样?”
交谈中,张青了解到,这是一起两公司间的股权纠纷执行案。双方分别是国资企业和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案涉金额超千万元,历经一审、二审后进入执行阶段。该股权纠纷案情复杂,作为被执行人的民营企业消极履行义务,致使矛盾久未化解。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张青依法向三位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报告财产。文书发出后,三位被执行人带公司经营材料到法院说明情况。
交谈后,张青了解到,该民营企业三位经营者为融资与某国有企业签协议,想借国企资金发展。但企业发展不顺,历经市场波动,出现产品滞销、发展困难等情况。按协议,三位被执行人应返还前期股权认购款。
在法院执行接待事务中心,三位经营者承认债务,但因企业经营困难,希望法院给债务清偿宽限期,让企业有生机。
法院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又要考虑民营企业清偿能力,在执行案件时维持企业正常经营。
执行接待后,张青展开细致调查,给双方做询问笔录,了解债务起因、纠纷症结、融资协议内容和企业经营状况。
笔录固定后,张青调阅卷宗、走访公司及相关现场,核查双方陈述的真实性。他发现,该企业2009年成立,主营软件开发和数字媒体,经过十几年发展有一定规模,员工在负责人带领下,软件产品有竞争力,只是近三四年经营不佳。
面对生效判决,几位老板虽承诺还款,但不见行动。张青意识到,仅靠执行谈话无法解决问题,需采取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案件情况明晰后,张青明确思路,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措施,防止其转移财产。同时,考虑到企业经营困难,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三位债务人宽限期,让企业维持经营,增强偿债能力。
在法院主导下,经多次磋商,三位被执行人在前期还款计划基础上,达成根据履行情况分阶段解除强制措施的方案,既保证按期偿债,又激励其主动履行义务。
最终,双方和解,被执行人当月偿付500万元欠款,后续欠款也会限期履行。还款方案确定时夜幕已降,三位企业负责人在长宁区法院执行接待事务中心长舒一口气,眼中重新燃起希望。
原标题:《《人民法院报》:企业遭困境,千万案款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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