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凌晨火灾致5人遇难,厨房千余双鞋子成灾因
2025年5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东宁街一自建房起火,造成5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55454元。近日,此次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据调查报告显示,起火建筑为2001年建成使用的3层钢混结构。二层有五个房间用于出租,楼梯间与公共区域及内过道相通,三层是户主居住区。

经调查组认定,火灾事故原因是该建筑一层商店西侧厨房内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并蔓延成灾。室内累积的大量有毒气体导致人员中毒失能,最终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中,民警尹某雄、租户段某彬及其2名女儿、租户李某瑞共5人不幸遇难。
事故调查报告对火灾成因进行了分析:
一是起火建筑消防安全条件不足。建筑防火分隔失效,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一层商店厨房与公共走道用夹芯泡沫彩钢板分隔且顶部有间隙,高温有毒烟气快速蔓延至二层出租房间,造成人员伤亡;防盗窗违规设置、应急照明缺失影响逃生,外墙窗户均设防盗窗,消防队缺少破拆工具,建筑内未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导致逃生困难;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一层商店内电气线路布线未穿管保护,缠绕水管布线,穿越隔墙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二是安全意识、逃生和自救能力弱。火灾初期,第一发现人晏某秋未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最佳报警时间。火灾发生时,李某瑞和段某彬的2名幼女自救能力弱,警觉性差,未能及时避险。段某彬、尹某雄防护措施不到位深入火场救人遇难,商店店主尹某艳打开着火商店卷帘门,加剧了火灾蔓延。
三是火灾荷载集中燃烧产物毒性大。起火房间是商店厨房,存放约1000余双鞋子,鞋面材质燃烧产物含有毒气体和致癌物,且厨房内供氧不足,加剧了有毒烟气产生。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是很多居民自建房的常见形式,平时要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用气习惯,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避免火灾造成损失。以下是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南:





火灾降临时,多掌握逃生自救技能,就能多一分生机。一起来学习火场逃生方法!
,时长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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