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显成效:精准“限高”促12.5万赔偿款快速到位
“江法官,我们马上还钱!能不能先解除限高?”
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江建新接到被执行人付某焦急的电话,对方主动提出要履行赔偿义务。这一突然的转变,得益于江建新精准发出的一张“限高令”。

人难寻、款难追
01
去年5月,魏某驾驶其母亲付某的车辆,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车辆损坏,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魏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汤阴县法院判决魏某、付某连带赔偿李某12.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母子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江建新负责承办。
考虑到事故具有意外性,江建新起初没有立刻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送达相关文书。但多次电话联系,对方都拒接,线下查找也毫无结果。伤者李某因后续治疗急需费用,不断催促执行,江建新不敢有丝毫懈怠,一直在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限高锁“行”
02
转机突然出现!江建新得知关键线索:魏某、付某已与广东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准备购买高铁票前往广东。经验丰富的他果断行动,依法对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效果立竿见影!当魏某满心欢喜地在网上购买高铁票时,系统提示购票失败。向12306服务热线咨询后,他得知自己和母亲都已被“限高”。由于用工单位一直在催促限期报到,否则将解除合约,母子二人顿时慌了神。这么好的工作机会,怎能错过?他们立刻筹集资金,凑齐了12.5万元,于是就有了开头付某那通急切的电话。
刚柔并济
03
江建新马上联系申请人李某,付某当场将12.5万元支付给李某,案件得以圆满执行。为了不影响母子二人务工,江建新也第一时间解除了他们的限高措施。一张精准的“限高令”,让诚信得以回归,让纸上的权益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金钱。
编辑:樊金星
校对:王建军
审核:郭会平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赞分享推荐 写留言 ,选择留言身份
原标题:《执行我最行丨精准“限高”击中要害 12.5万火速到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