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车起火6人遇难,事故祸起乘客违规带危险品

08-17 06:51

2月12日,在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813县道上,一辆中巴车突然起火。此次事故造成了6人死亡、15人受伤的悲剧。

日前,广东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肇庆怀集“2·12”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客运车辆道路运输期间。事故原因包括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乘客违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超员载客,以及属地及有关监管部门对客运安全监管不到位。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乘客罗某初携带塑料瓶装汽油、导线和铅酸蓄电池上车,电池正负极意外短接,产生高温电弧,引燃周边可燃物和携带的塑料瓶装汽油,火势蔓延至整个车厢。

调查报告指出,目前,事故车辆责任单位——怀集交通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田、总经理李某民、驾驶员李某胜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事故客运车辆乘客罗某初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调查报告还建议,对怀集交通运输公司安全部部长凌某、怀集交通运输公司车队长卢某东2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怀集交通运输公司也给予行政处罚。

类似的案例也曾发生过。2023年8月20日11时42分许,在104国道南京花旗营段,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起火,造成2人死亡,5人局部烫伤。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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