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拐弯摔倒,无接触司机被定次责罚款引热议,官方科普称处理无误

08-14 06:27

快科技8月13日消息,又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这类事情每次出现都会引发大家的讨论,对此官方也进行了科普。


近日,湖北孝感一位网友“羊羊”发视频称,自己在驾驶途中,前方几米外对向而来的电动车突然摔倒。虽然自己并未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但却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


行车记录仪显示,电动车主一边拿着手机,一边单手骑着电动车。当机动车与电动车相距几米时,电动车主忽然向行驶的右侧倾倒,随后摔倒在了路面的沙地上。


记者拿到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即“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涉事网友“羊羊”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此,律师表示,车主在狭窄道路上行驶,其右侧停放着一个三轮车占用了道路,面对这种复杂路况,车主应该承担注意义务。


“羊羊”称,他询问了交警部门认定自己负次要责任的原因,交警表示是“没有礼让对方优先通过”。他还没看到医院的清单,不清楚要赔付对方多少钱,目前已向交警部门申请了复议,结果需在30个工作日以后才能出来。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振华表示,本案中交警认为驾驶员未礼让的行为与女子摔倒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符合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驾驶员可以做好证据补充,收集证人证言,以反驳未礼让的因果关系。


车辆之间没有发生直接碰撞,是否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法官指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双方没有发生物理碰撞的交通事故形态,为“无接触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碰撞”不是承担责任主要考虑的因素,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承担赔偿责任考虑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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