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开始,下降!

05-17 06:18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完善我省部分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多元化收费,不断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优化完善我省部分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自2025年5月16日起,在省内部分线上收费高速公路路段,对所有3-6类ETC套装货车实行车辆通行费85%优惠,部分桥梁隧道对所有ETC套装货车实行车辆通行费95%优惠,其他路段和车型实行全国统一ETC通行费95%优惠。所有在优惠车型范围内安装并正常使用ETC(无发卡地点和卡类)支付的卡车,在通过我省网上收费高速公路实施多元化收费的路段时,自动享受相应折扣的车辆通行费优惠,无需补卡、申请或预约。


具体来说,在实施2020年初我省相关货车多元化收费优惠的基础上,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在路网二级服务质量及以下33条道路上,对安装和正常使用ETC支付的3-6类货车叠加实施车辆通行费85%的多元化收费优惠;苏锡常南高速公路太湖隧道和宁扬长江大桥计次收取车辆通行费。道路经营管理单位以批准的收费标准为上限,根据道路运行和交通状况,自主决定对所有安装和正常使用ETC支付的卡车实行多元化收费优惠,不低于85%的折扣。根据有关道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公告,太湖隧道和宁扬长江大桥的优惠幅度分别为7折和85折。根据相关道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公告,太湖隧道和宁扬长江大桥的优惠幅度分别为30%和85%。上述高速公路多元化收费优惠不限于车籍、ETC卡发行地,不与其他优惠叠加(按折扣比例享受较高),政策实施期为2年。同时,原本对拥有“运政苏通卡”ETC卡种的卡车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不再实施。


经过计算,调整方案涉及35条差异化收费道路,总里程1551公里,约占全省联网高速公路运营总里程的30%。;在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新建道路也同时纳入优惠减少范围。政策优化升级后,优惠目标范围更大,减少金额更大。预计目前优惠道路年通行费优惠金额约为5.22亿元,对进一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调整,利用我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全面推广实施方案》中的“分路”、“分型”多元化收费方式,旨在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多元化收费的调流、降费、提效功能,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和道路交通量变化,并根据评估情况不断深入我省高速公路多元化收费。


优化完善政策实施后,如有疑问,可拨打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运营客服热线967777、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了解全省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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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从明天开始,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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