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法庭成立】70岁的人诉讼离婚,法院倾情调解和调解。

05-10 08:44




七十岁的老人诉讼离婚


法庭倾情调解和解


近日,经棚法院成功调解离婚诉讼,原被告为一对共同生活了近40年的古稀夫妻,因家庭纠纷欲解除婚姻关系。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成功守护最美的“夕阳红”,双方开心结,和好如初。



原来,被告系再婚夫妇,各自育有子女。近年来,由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频繁发生分歧。因为原告的孩子在西安工作生活,原告想和孩子住在一起。双方从未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很好的沟通,被告坚决拒绝在其他地方生活。与此同时,原告告诉我们,双方的生活习惯与性格不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据了解,承办法官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都是再婚,没有孩子,但他们可以互相了解,互相珍惜。他们一起生活了40多年,说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强烈稳定的夫妻关系,双方都处于互相扶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特殊时期。因此坚持运用融情于法、软解决的工作方法,用真诚、耐心帮助两位老人解开心结。一方面,积极了解老年人的家庭生活,如爱情、孩子的工作、生活方式、家庭经济状况等。,努力为孩子的养老问题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减少老年人对养老问题的焦虑和顾忌;另一方面,在两位老人的允许下,主办方主动与子女取得联系,子女表示不支持父母离婚,工作真的很忙。今后将重视父母的情感疏导和生活安置,定期邀请父母到西安居住。最终,原、被告双方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圆满调解。


家庭纠纷不是小事,尤其是离婚诉讼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然而,老年人的婚姻更多地体现在生活的陪伴上。此案的成功处理,既防止了老年人因冲动离婚而陷入生活困境,又解决了孩子与父母的沟通和父母的养老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审理涉老纠纷案件,以司法力量有效守护老年人幸福生活。


图文 | 经棚法院


编辑 | 王豫蒙


排版 | 史泽人


题目:“枫桥法庭创建”70岁的人诉讼离婚,法院倾情调解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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