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潇洋|深入研究我国法律实践的基础研究

05-09 07:44

原创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人才简介


1993年11月出生的李潇洋,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金融法是主要研究方向。多篇学术论文在《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东方法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律理论研究项目,获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北京大学魏振英教授民商法发展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奖、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经过2024年的选拔,成为上海青年法律人才库成员。


深耕基础理论


从大学开始,李潇洋就对民法基础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博士学位期间,他作为助教加入了北京大学民法案例研讨班团队,并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下,前往德国雷根斯堡大学法学院进一步学习民法。近几年来,他对民法总则、合同编制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在李潇洋看来,传统民法强调法律行为(合同)是意义自治的产物,以“满意-履约/违约责任”为线索进行制度管理;现代民法的发展呈现出决定自由的“本质化”趋势,即更加关注影响决定自由的具体情况,提供多元化的救助计划,而不是把决定自由作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价值变化导致了许多“碎片化”的法律续展或制度更新,这为解释论的整合和重塑提供了规范的材料和基础。遵循这一线索,他对合同信息的责任、意义缺陷(欺诈、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法律行为基础(对价阻碍和目的阻碍)、首先,系统地研究了合同信息和缺陷责任、合同有效性缔约过失赔偿、合同订立中第三方责任归属基础和责任形式等基本理论问题,并提出了突破性的观点。这些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对司法实践中的消费者保护、广告责任和金融市场虚假陈述责任也具有实际意义。


专注于司法实践


近年来,李潇洋更加重视司法实践中的纠纷,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对股东协议、担保人权利保护、查封实体法效力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对他来说,裁判观点的整理有助于澄清“真正的问题”,增强理论研究的问题概念,同时也有助于超越部门法的界限。由于单一学科视角在疑难案件中通常不足以处理所有问题,在执行异议诉讼、参与分配和破产程序中发生了许多疑难案件,或者存在私法和公法之间的交叉和连接。近年来,民法担保制度及其司法解释朝着功能主义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形式主义要素。李潇洋特别关注这一转变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正在研究相关问题。


探讨交叉研究


在研究方法和范式上,李潇洋不断探索创新,实现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贯通。李潇洋也关注金融司法在商业合同和担保研究的基础上的新发展。对他来说,既有金融法研究偏向宏观方面的金融调控、机构监管等领域,主要是公法规范。但近年来,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都朝着微观方向深入发展:一方面,丰富多样、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导致大量民商纠纷亟待司法解决;另一方面,由于金融监管理念的变化,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深入具体交易形式,对司法与监管的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金融投资结构、法律关系、裁判效果及其与监管的联系逐渐成为金融法研究的深度发展方向。如何通过系统研究整合民商法的基本制度、金融监管规范、各种司法解释和政策,是李潇洋未来的努力方向。


原题:李潇洋|深入研究我国法律实践的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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