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警示录 | 福州某电动汽车故障火灾,造成3人死亡。

05-07 10:15

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导致热失控


福州某小区门厅发生火灾


导致3人死亡


在这个小区


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一些业主的习惯


一些人见证了事故的危害


仍然没有主动移开违规停车的汽车


直到小区和物业被迫搬出去。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号楼“1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2日19时02分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路51号西庄小区12座2梯门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约1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04156元。


经调查,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2”火灾是由于电动自行车违规改造,超标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事发前相关人员在住宅公共门厅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最终导致大火事故。


调查报告显示,涉案建筑为多层住宅建筑,地面7层(一层架空层,二至七层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4242.9平方米。发生火灾时,大厅内共停放7辆电动自行车,西侧2辆,东侧5辆。



12号楼2梯门厅入口照片



门厅的一层平面图


事故发生了


2024年12月2日17时41分,谢某霞骑着闺女于某悦进入12号楼2梯门厅。


19时02分,大厅入口处出现白烟,并有白色亮点,随后暴露出强光和大量白烟,吴某琴(第一发现人)、何某韦(第一警察)等发现火灾并报警。


19时02分51秒至04分33秒,门厅入口持续出现强光和烟雾,烟雾通过楼梯迅速向上扩散。


12月2日19时03分,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派出3辆消防车和15名指挥员到晋安区新店消防救援站现场处理。


19时18分,现场火灾得到控制。搜救人员在12号楼1楼楼梯拐角处发现3名被困人员。现场医护人员确认,两人没有生命体征,一人被送往医院治疗,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


救援结束,20时15分。



12号楼2梯门厅发生爆燃现象



一楼的大厅都过火了


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西庄小区12号楼2梯门厅东侧4号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失控引发火灾,点燃周边电动自行车,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尘迅速扩散到楼梯口,造成人员死亡。


事故暴露的关键问题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改造,违规停车,危害极大,群众心存侥幸。锂电池违规改造超标,增加火灾风险。涉案车主在工程门厅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后迅速点燃周围可燃物,产生大量有毒烟尘并向上扩散,最终导致谢某霞等三人死亡。地方政府、部门和住宅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检查、检查和宣传提醒,并在住宅楼梯大厅和公共区域张贴了电动自行车消防海报和传单。但是小区里有些居民图方便,心存侥幸,在公共门厅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一种习惯。12号楼2梯发生火灾的近期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设施位于11号楼,距离非常近。事发当天13:00至19:00,6辆电动自行车驶入门厅,非法停放。火灾发生后,小区内其他楼梯模块的业主见证了事故的危害,但在小区和物业强制搬出之前,仍未主动将停在门厅的电动车移开。



张贴在西庄小区一楼门厅的宣传提示单及公告


二是电动自行车违规改造隐秘,违规停车现象多,执法查处力度不足,未形成综合治理。


事故调查组对涉案小区周边区域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电动自行车非法改造电池的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为了提高车辆的续航里程,一些用户选择更换容量更大的锂电池,或者非法安装多个电池。电动自行车销售改造店面违法经营改造行为隐蔽,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难以取证、执法、整改。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没有及时查处,也没有采取措施加强对当地电商平台的控制。涉案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说服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现象。管辖范围内的政府和监督机构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整改工作方式单一,效果不佳,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调查报告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以及预防和整改事故的建议。


车主一定要正确使用电瓶车。


请熟悉以下安全操作指南。



原标题:火灾警示录 | 福州某电动汽车故障火灾,造成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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