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法院涪陵法院:司法“加速” 兑现“零距离”

04-25 08:26

“法官,我们和被告谈了半年的赔偿是没有用的。没想到立案几天就能收到钱。我腿脚不方便。每个人都亲自把钱送到我家门口。非常感谢!”原告杨某在收到案件后表示。


2025年4月15日,涪陵法院清溪法院通过“网上”+“线下”方法有效地解决侵权纠纷。被告梁某的儿子胡某于2024年6月8日下午在小区内骑自行车,将81岁的原告杨某撞伤。由于治疗方法和医疗费用,双方在医院发生争议。报警后,经警方组织调解,被告拒绝赔偿。治疗结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赔偿无果,于2025年4月9日起诉法院。


清溪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与被告沟通,被告仍拒绝赔付,但法官仍耐心解释法律。鉴于被告的坚决态度,法官将投诉材料和开庭传票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立即主动联系法院,法官抓住机会,再次耐心劝说被告。半小时后,被告带着1500元现金来到法院,法院立即组织双方通过视频连接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原告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法官亲自把兑现款送到原告家,递给原告。从被告收到投诉材料到原告收到兑现款,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涪陵法院还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当事人家中,让当事人“零距离”地感受到司法温度。


作者 | 代文芳,梁鑫


原题:涪陵法院清溪法院:司法“加速” 实现“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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