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回水导致房屋起泡 楼上10户业主集体被起诉 谁应担责?
在城市高层建筑中,管道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共管道与同一栋楼的所有居民相连。一旦回水堵塞,房子就会起泡,经常引发民事纠纷。谁来承担这样的经济损失?我们来看看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个案例。
卫生间回水导致房屋起泡
楼上 10 户业主被诉
2023 年 8 月亮,浙江安吉某小区 503 房主突然发现自己的屋顶渗水,于是向物业公司反馈。
因为 503 房主的楼上住户 603 房主没有入住,事故发生时也没有在家,物业公司通过 603 业主放置在物业处的备用钥匙开门后发现,603 室内路面已经被废水浸泡了五六厘米,马桶内的废水不断涌出。
物业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发现厕所“返水”是因为 503 室与 603 房间内的下水管道被湿巾、纸巾等堵塞。由于长期浸泡,503 室内天花板,吊柜,603 房屋墙壁、地板、橱柜等损坏。遭受财产损失的 503 室与 603 因此,房主分别提起诉讼,要求对楼上十家邻居、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提起诉讼,赔偿经济损失。503 室主同时也将 603 房主被列为被告。
法院判决
高层住户和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五楼和六楼的两个居民都因为管道堵塞造成了经济损失,而六楼或六楼以上的居民、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都被列入法院诉讼中的被告,那么哪一方应该承担责任呢?
经审理,安吉县人民法院认为,已入住楼上的业主不当使用下水管造成案件损失,构成共同侵权法律关系,应当承担责任。
法庭经调查判断,503 业主及时发现事故,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不承担责任。603 房主没有入住,忽视了对自身财产的看管,客观上造成废水长期反涌无人注意,需要对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法官 梁赟:因为管道堵塞,其实不是一两天的事。一般来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当你去看的时候,废水已经有五六厘米深了,可能已经好几天了。绝对不是一两天的事。马桶回水的过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安吉县人民法院认为,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积极应急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未证明其已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控制责任,并每天检查疏通污水管道,也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下水管道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过错,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庭的最终判决,6 楼上同用管道已入住业主,603 房屋所有者和物业公司各自承担损害结果。 40%、30%、30% 赔偿责任。判决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均服诉,有关当事人已自动履行赔偿义务。
楼上业主组成共同侵权
应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共管道堵塞而造成的房屋损坏,到底应该由原告还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法官 梁赟:楼上的主人是说,我正常使用管道,我从来没有把这种不可溶解的纸巾和湿巾扔进去。你们现在 603 和 503 业主起诉我们的时候,你说不出是哪个家庭,是哪个家庭,是哪个人执行的行为造成了阻碍,所以他们认为原告没有履行举证的责任。
法官认为,失去杂物的损害往往发生在他人的私人住宅中,权利人无法知道水管堵塞是由哪个业主造成的。下水道又是一个隐蔽工程,难以观察,而且水管堵塞的原因有多种概率,时间长,进一步提高举证难度。如果证明责任仍然强加给权利人,过于严厉,后果将进一步降低类似居民合理使用下水管道、维护他人权利的概念,不利于提倡良好的社会价值取向。
法官认为,虽然原告未能证明具体的侵权行为人,但已经可以证明侵权主体是楼上业主的集合。根据民法典第一部分 1168 根据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楼上业主应当承担共同侵权法律关系的责任。但是,在这个群体的集合中,是否存在免责,应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来确定。
业主应定期检查房屋
防止疏忽管理造成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业主包括三个业主,证明他们在案发前没有住在房子里,以免赔偿。其他已入住的高层业主未能证明其未实施损害,被判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厨房和卫生间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率较高的区域,也是生活用水的主要空间。为了保证管道排水畅通,居民应养成良好的习惯,规范排水管道的使用。除物业需要对小区管道公共设施承担维护责任外,在建筑物公共管道堵塞引发的纠纷中,作为业主也应加强个人房屋的管理,经常检查,避免因个人疏忽管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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