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资讯|广东省市监局组织10类食品质量安全抽检,36批不合格。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零食、食用添加剂、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进行抽查。 10 类食品 1244 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卫生标准的检验和判断,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1208 批号,不合格样品 36 批号(见附件),检测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工业污染、超限量使用食用添加剂等指标。根据有关规定,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对抽样检验结果信息进行公开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抽检详情
一是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阜沙镇日润饮用水商业银行销售的中山市卫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东莞厚街顺莹饮水店销售的华龙山包装饮用水,名为东莞源美饮料有限公司,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东莞市厚街鸿威食品店销售的益宝泉水包装饮用水,名为东莞源美饮料有限公司,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潮安区丽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花果(话化类)由东源县大盛商业银行销售,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5)浩悦食品科技(佛山)有限公司生产的超双剑牌食用生粉,由新兴县邻居非常商场有限公司时代子公司销售,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六)东莞荔家兴食品有限公司在揭阳榕城区闽泰日用品店销售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七)乳源瑶族自治县华记商业银行销售的三明治面包,被誉为韶关市江区佳奇利食品有限公司,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八)东莞锦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门沙仔尾永兴日用店销售的鲜切乳酸菌吐司,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九)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张仕生餐厅使用的盘子、大肠杆菌和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十)蓬江区江会丽景餐厅使用的碗,大肠杆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十一)鹤山市沙坪坂源料理鹤山广场店使用的拉面碗,大肠杆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惠州市惠城区鲸禧寿司店使用的寿司方碟,大肠杆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十三)中山市海雅餐厅(个体户)使用的碗、大肠杆菌和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十四)中山市东凤镇韩琼餐厅使用的碗、大肠杆菌和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十五)佛山市新贵楼饮食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大肠杆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是农兽药残留问题
(1)佛山市南海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蚜虫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州市黄埔区三汪水产商行销售的泥鳅(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中山市石岐区鲜宜乐生活超市经营部出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高新区鼎旺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泥鳅(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五)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洪华海鲜批发销售黄骨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六)揭西县龙潭镇益万佳日用百货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三,工业污染问题
潮州市好又多一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鑫隆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佛手老香黄(果脯)、铅( Pb 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食用添加剂的超限使用问题
(一)淮山干在紫金县龙窝镇益佳超市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是罗定市天河城商贸有限公司工业路购物广场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揭阳市揭东区任事发食品厂生产的潮汕菜皇,被称为揭江区十里亭粤北万家福超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汕头市澄海区旭源食品厂生产的八仙果(果脯)、柠檬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在新兴县邻居非常商场有限公司时代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五)罗定市德辉食品商业银行销售的标称是普宁市里湖新味食品厂生产的九制陈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同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用量的比例之和。
(六)江门市百二信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非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柠檬黄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七)河源市源城区吴记童享肉丸店销售的鱼丸(预制鱼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八)汕头乐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肚脐酥(点心),海丰县海城炯发糖片购销部销售,诱惑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其它指标问题5
(一)深圳东兴麦宝饮料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天赐饮料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宝饮料有限公司 ® 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塘肖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横行霸道香辣蟹(熟制动物水产品),名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N- 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佛山益麦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芋头馅饼(老婆饼),江门市沙仔尾永兴日用店销售,酸价(以脂肪计算)(KOH)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东莞市东坑文升餐厅使用的盘子、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五)中山市南头镇今怡餐厅使用的盘子、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六)中山市小榄镇官奕霖餐厅使用的碗、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命令公司查明商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规避风险,找出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信息记录在企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中,并按规定在监管机构平台上披露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客户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上传相应的购买凭证。他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外包装上的相关标志是否齐全,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姓名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商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不要购买监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关注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的发布。如果您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发布信息涉及的不合格批号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或 12315。
【特别声明】:本内容使用的所有消息均来自权威官网。如果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确定抽样检查结果和数据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本刊。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