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

04-03 09:44

3月28日


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G4221沪武高速公路的安徽省人民政府


巢湖至无为段无为石涧互通站


收费业务批准,


详情如下:


关于G4221沪武高速公路的安徽省人民政府


巢湖至无为段无为石涧互通站


收费业务批准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4221沪武高速公路无为石涧互通站收费请示》(皖交路路〔2025〕50号)悉。经过研究,现批准如下:


一是同意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G4221沪武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无为石涧互通站,站名“无为石涧收费站”(位于K377 436m处)。


第二,无为石涧收费站自开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准》(皖政秘密〔2022〕直到2047年12月29日,97号才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执行资费标准、免费范围等。


第三,收费单位应当自收费之日起,在收费站显著区域设置公告牌,包括乘载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资费标准、收费起始年限和监督电话。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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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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