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自建房屋消防安全指南
自建房屋消防安全指南









经营性自建房屋
“十必查”安全隐患
检查:检查自建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或者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是否督促承租人实施消防安全措施,承租人是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检查: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了解这个地方和这个工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扑灭初期火灾,疏散逃生。
三查: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施工改造中电焊、气焊等明火操作人员是否合格,现场监控措施是否未落实;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吸烟、使用明火等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
四是检查敷料的电气线路是否没有选择铜芯导线、金属管或金属槽盒进行保护;是否存在私自连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非法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大功率用电设备等问题。
五项检查:检查生产场所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没有独立存放,是否没有选择防火分隔措施,存放量是否超过一天;易燃易爆产品如汽油、汽油、柴油、乙醇、液化石油气、乙炔等。在经营和租赁场所是否非法存放。
六项检查:检查自建房人员的住宿是否与生产、储存和运营的一种或多种使用功能混合并设置在同一栋建筑中;易燃保温材料的冷库是否设置在用于租赁的自建房屋中。
七查:检查自建房屋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内是否采用发泡聚氨酯、聚乙烯等夹芯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木板装饰,屋顶或隔断材料。
八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没有每层配备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没有设置。
九检查:检查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安装在外墙门窗上;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和关闭等问题。
十项检查: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或充电在建筑物内;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与建筑物门窗、安全通道之间的间隔是否合理。
原标题:《自建房屋消防安全指南[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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