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山火,大约300人到场扑救!

03-24 11:11


3月21日,余杭区百丈镇金竹坞山发生火灾。事件发生后,区内紧急、消防、林水等部门和当地灭火队赶到现场灭火。约有300名灭火救援队、3架直升机、14辆水箱车和15辆皮卡被派遣使用“引水上山” “航空救援”系统化方法对火点实施攻坚。


22日7时25分,明火全部扑灭,现场转至清理值班阶段,未造成人员伤亡。


春季干燥物干燥


这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


如不慎


也许会“引火上身”


案例一:2024年3月22日,云南牟定县王某某因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工作不满,认为自己的个人权益得不到满足,情绪逐渐失控。在醉酒状态下,他用打火机和烟头点燃了山野草。经调查,火灾发生4个起火点,估计过火面积约298平方米,距离起火点约200米的地方为村民住宅和烤烟育苗基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王某某被依法判处三年四个月的刑期。


案例二:2023年3月6日,安徽省舒城县程某乘坐人力三轮车前往当地一个山区挖山红。挖掘结束后,他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杂树堆。为了方便行走,他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燃了杂树堆,在没有灭火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后来,火灾增加,导致森林火灾。经调查,火灾森林的火灾面积为236.04亩,主要有疏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等,其中受灾森林面积为12.34亩,树木损失约47.96立方米,树木损失约81982元。经法院审理,程某因犯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因火灾造成的损失81982元。


案例三:2023年1月21日11时许,潘某某和家人来到广东省韶关市淞江区山区祭拜。潘某某非法在山上点燃蜡烛,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燃放鞭炮。祭拜结束后,潘某某以为没有明火就出山离开了。不久之后,香烛和鞭炮的余烬引起了明火,火势沿着坟墓蔓延,进而引发了山火。经过鉴定,森林火灾现场林地总面积为223.66亩,其中过火林地面积为153.17亩,烧毁的树木价值为62296元。经过法庭审理,潘某某犯了火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赔偿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财产损失62296元。



春季天气干燥


森林火险等级高


户外郊游,爬山游玩的朋友


一定要注意防止森林火灾。


不要携带火源上山,不要在野外生火取暖


还有什么行为不能做?


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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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突如其来的山火,大约300人到场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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