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强奸案进展:已签和解书
最近,内蒙古未成年女孩被生父强奸的案件取得了最新进展。受害者小杨在社交平台上披露,并签署了和解书,但最终是否原谅还在考虑中。3 月 13 日本,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奔流新闻报道,2024 年 3 月 24 晚上,内蒙古赤峰市 18 年轻女孩小刘网上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强奸猥亵。小刘说,从小父母就离婚了,她和爸爸、奶奶住在一起。十二三岁时,她被父亲强奸。此外,爸爸还多次猥亵她。2023 年 7 月亮,小刘向居住地派出所报案。2024 年 1 月 18 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逮捕了小刘的父亲李某龙。2024 年 3 月 25 日前,敖汉旗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起诉。
3 月 12 日本,受害者小杨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份与生父签署的和解协议,双方就小杨强奸、猥亵、重婚等案件达成协议:李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小杨既往不咎。小杨强调调解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案无关。在李某龙手写的承诺书中,确保“我再也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了”。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于 2024 年 9 每月,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查明了李某龙强奸猥亵女儿小刘的事实,建议以强奸和强制猥亵罪追究李某龙的刑事责任。
3 月 13 日本,奔涌新闻记者从赤峰市敖汉旗官方渠道了解到,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河南泽芙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奸罪属于重罪,是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更有可能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定罪量刑。此外,调解可能反映被告悔的态度。如果他们主动赔偿并得到受害者的理解,法院可以将其视为酌定量刑情节,而不是作为法定量刑情节。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是近亲属犯罪,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会严格把握轻幅度,甚至排除一些情节。因此,和解协议对缓解量刑的作用非常有限。此外,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既有猥亵,也有强奸,可能被认定为“多次犯罪”,加重酷刑。
付建律师认为,即使存在和解书,法院也不会免除或减轻被告的刑事责任。相反,它将根据是否如实供述罪行和认罪处罚受到轻微处罚。如果他们得到积极的赔偿和理解,他们只会酌情缓解,而不一定会缓解。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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