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法庭:“调执一体”促履行 高效率的解决方案受到好评

03-13 07:55

“如我在诉”是司法领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诠释。昌明人民法院正在努力办好每一起与人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案件。“案结”并非审判的终点,“事情发生了”才是解决纷争的本质。2025年3月7日,贵定县人民法院昌明人民法院发挥“调整一体化”机制作用,成功调解并督促被告在法庭上履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努力让自己积极履行成为常态。


2020年,被告蒋某工作的工厂因疫情暂停经营。蒋某失业后,经济困难和家庭事故只能向某银行借3万多元。后来,他陆续还了一些贷款,但仍有17000多元未能按时还款。


原告某银行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了解情况后,走访被告家。被告蒋的家庭是徒劳的,他需要赡养年迈的父母,他的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现在他在外面工作。对此案,蒋某表示,将偿还欠款,并表示将向工厂预付工资。法院向原告传达了走访情况和被告的想法,知道了自己的感受和理智。原告立即表示,如果蒋某一次性退还预付款,将减少7000元的利息。被告知后,他非常感激,希望法院能给他三天时间筹集资金。


三天后,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被告蒋某在法庭上履行了所有款项,原告也兑现了减少7000元利息的承诺。案件的处理不仅有效满足了原告的合法需求,还有效减轻了被告的负担,赢得了双方的好评。


解决此案时,法院尽最大努力促使原告收回贷款,同时也减轻了生活尴尬的被告蒋某的负担,使其解困、放松、重新开始。在法律服务的道路上,我们不仅是法律的实施者,也是正义的守护者。无论案件是大是小,都要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角度,感受自己的困境和困难,把“如我在诉”作为自己的工作理念,把“群众认同”作为自己的工作标准,用心处理群众关心的“民生案件”,让更多的人体会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撰稿:凌 娜


一审:杨淑满


原标题:昌明法庭:“调执一体”促履行 高效率的解纷获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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