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这样做 避免“意外叠加”

03-04 07:36

近日,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多起突发车辆故障时发现,很多驾驶员和乘客在等待救援时未能做好安全准备,发生“二次事故”的风险极大。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在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发生时,为了防止“意外叠加”,应正确、安全地处理,并在出行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高速公路上的坏车 交通警察及时帮助



日前,高速公路大队京津大队交警陈伟及辅警丁冠宇、倪畅、李树旺、孔维政巡查京津高速公路季庄子周边路段时,发现一辆闪着危险警示灯的公交车停在紧急车道上,一名焦急的男子在车旁来回踱步,不时四处张望。当时是下班高峰期,沿着这个路段往返京津的车流量比较大。此外,天空越来越暗。一旦后面的司机不如避开,后果会很严重。


“听到胎压报警,下车检查时轮胎不再生气……”陈伟立即上前询问车旁的男子,得知车因轮胎故障无法前进,司机和乘客对更换备胎的方法一无所知。当交警到达时,他们正在寻找方法。交警和辅警迅速做好现场交通安全防护工作后,开始协助司机处理车辆故障。


交警原本打算为这辆车快速更换备胎,但司机车上没有备胎。交警和辅警试图用故障车自带的泵给轮胎充气,但由于轮胎伤口大,问题无法当场解决。为了尽快帮助驾驶员和乘客安全离开高速公路,高速交警向他们呼叫救援车辆,并在故障车辆被清除前继续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在等候过程中,高速交警耐心地向驾驶员和乘客讲解了车辆故障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同样有潜在危险的车辆故障情况不止一例。2月25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高速支队京沪大队交警陈克颂和辅警张强在京沪高速公路下滑90公里时,发现应急车道停着一辆7人乘用车,车尾聚集了7名乘客。这辆车既没有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在车后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当晚8点31分左右,当高速支队津静大队交警孟凡亚、辅警邢文帅、史琳文在津沧高速公路上巡逻33公里时,发现一辆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的乘用车,车后三角警示标志设置距离不足100米。交警在做好交通安全保护工作后,迅速帮助这些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处理车辆故障,及时消除危险隐患,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前进。



应该做到这些预防“意外叠加”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机动车因故障或交通事故在车道停车后,乘客应迅速离开车辆和车道。


道路沿线交通流量大,速度快。遇到车辆故障或车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需要“快速撤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司机通常会原地占用车道,这会导致“小故障”和“小事故”的严重阻塞。更危险的是,他们可能会被后面的汽车伤害和死亡,这将极大地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及其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防止“二次事故”的记忆:


汽车靠边,快速警告,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当车辆能够移动时,驾驶员应将车辆移动到紧急车道。


快警示


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三角警告牌放置在汽车后方150米(夜间、雪雾等低能见度环境下,延长至200米),提醒后方来车。如果车辆不能移动,也必须进行双闪和警告牌的操作。


人撤离


无论车辆是否能移动,驾驶员和乘客都不应该留在车内或停留在现场。相反,他们应该第一时间撤离护栏,等待救援。同时,他们应该注意向后方的汽车方向,观察汽车的动态,以确保自己的安全。


即报警


司机和乘客离开安全区后,立即报警求助,正确描述车辆的位置和行驶方向。同时,简要描述了人员伤亡、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是否可以启动等现场情况。


原标题:事故发生后这样做。 防止“意外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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