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悬赏“立竿见影”

03-03 09:56

季节轮换,冬天来了,春天来了。大同南站的乘客对回家的旅程充满期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平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正默默等待一个消失了两年的身影——执行人王某某。2025年2月26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实施奖励机制,迅速找到一名长期躲避实施的被执行人,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善意文明实施的理念,赢得了双方的认可。


案件回顾


经法院审理,郭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王某某偿还原告郭某借款本金2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不仅没有履行义务,而且还玩起了“失踪”,郭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城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和线索失败,被执行人王某某长期未能找到,工作一度僵持不下。





为了解决“人难找,财难找”的困境,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在2025年1月25日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批准后发布奖励公告,鼓励公众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仅仅一个月后,2月26日16时,法院工作人员就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将于当天17时:01乘火车返回大同。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放下手中的工作,迅速出动,在大同南站出口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然后,他向王某某解释了该案的具体情况,并敦促他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引导下,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



在这次实施过程中,平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的实施理念,重视平衡实施的力度和温度。一方面,通过实施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提高实施效率;另一方面,耐心劝说被执行人,防止矛盾激化,鼓励他们积极履行义务,充分展示奖励执行的效果,实现法律效力与社会效力的有机统一。


执行奖励机制是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困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悬赏公告,法院可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执行协同作用,有效减少不可信执行人的逃避空间。下一步,平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实施工作机制,加大实施力度,灵活运用实施措施,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工作,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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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立竿见影”的执行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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