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地出现了“世界上另一个我”,深圳女子报警:“我举我自己!”
最近,在宁波做服装生意的夏女士发现,世界上还有另一位“夏女士”在深圳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被冒名顶替开公司欠税近近 25 万
"我自己检举自己"
夏女士从代帐会计处了解到,她在深圳有一家公司。经过深入调查,她惊呆了。
经调查,该公司名为深圳市安星恒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深圳市龙华区。夏女士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夏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情况。通过市监局的反馈,她了解到有人利用了这一点。 U 盾,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将公司相关负责人信息,在线调整为夏女士本人。此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都是姓张的人。
夏女士说,那段时间,她根本没去过深圳,身份证也没丢过。
那么银行是怎样开卡的,办理的? U 盾牌呢?对此,涉案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开卡需要身份证和人脸识别对比。“当时机器失败了,工作人员手动审核通过了。”
对于夏女性提出的“冒名开户”情况,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在确定夏女士与当时开户人员不是同一人后,应先核实身份,然后向市监局开具证明。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当时找不到监控,但当时银行后台有开卡人的照片。目前,银行已安排专人核实情况。
令夏女士担忧的是,她不知道盗用她身份的人是否在从事犯罪活动。
夏女士说,根据在电子税务局获得的信息,该公司从 2018 年 8 疯狂的“开票”在月份开始,现在可以显示的金额 146 大约一万。另外,该公司还存在欠税情况,税收接近 25 万,还有滞纳金和罚税。
由于仍有欠税,目前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尚未注销。
与此同时,她从有关平台上发现,这家公司正在 2018 2008年,几个彩票平台的着作权增加。
夏女士说,她已经主动向深圳税务机关反映了情况。“我举报了自己,举报了另一个世界的‘我’完成了这些违法犯罪活动。”
现在,夏女士已委托律师到深圳报警,处理后续事宜。
“被老板”“被工作”
后果有多严重?
事实上,“世界上另一个我”这样莫名其妙地出现的情况并不少见。
情况一:“被老板”
2020 一年一天,从未做过生意的小王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 200 很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他对此一无所知。
后果:一旦“被当法人”的公司出现购买、销售假发票等情况,公司法人代表就可能被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限制消费。
情况二:“被工作”
此前,一所工业大学的许多学生通过官方渠道发现他们的纳税记录异常。很明显,他们的人还在上学,但有记录显示他们在工作。
后果: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家长可以申请子女教育等专项扣除。然而,如果他们遇到“被雇佣”的情况,他们的父母可能无法申请专项扣除。
情况三:“贷款”
2018 年 8 月份,河南郑先生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欠债。 26 万。而且原因在于它 2013 年 4 一张月份丢失的身份证。
后果:莫名其妙的债务后,不仅要承担还款责任,还要对冒名贷款的逾期记录负责。恐怕你不能正常申请贷款。如果你需要贷款买房买车,那就麻烦大了。
怎样检查是否被“冒名顶替”?
1. 查看是否有“被老板”
搜索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
再次点击右下角“其他应用”-“投资任务查询” ↓↓
您可以查询您的情况。 ↓↓
2. 查看是否有“被工作”
下载“个税” APP,点击“用户中心”-“就业信息” ↓↓
可以看出你到底加入了多少公司,有没有“被加入”的情况。 ↓↓
如果有,点击“投诉”,迅速取消!
3. 查看是否有“被网贷”
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个人征信系统服务平台 ( pbccrc.org.cn ) - “个人信用查询系统”,第一次来记得点击右上角“注册”。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注册的时候,说明你从来没有参与过信用贷款,做过信用卡或者其他贷款业务,不用看,没什么问题。
能注册账号的人,进去看看“个人信用报告”,就能看到你有多少信用卡,借了多少钱,有没有为别人担保贷款等等。
真的“被老板”了怎么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教你两种诉讼方式,如果你真的发现自己无缘无故拥有公司法人、股东或高管的身份,遇到“被股东”的情况。
第一,民事诉讼-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被股东”时,民事诉讼是一种常见的救济方式。冒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起诉公司侵犯姓名权,要求公司停止侵犯冒名人姓名权,赔偿损失和道歉。同时,他们可以确定注册文件上的所有签名都是假的。判决生效后,他们将持法院判决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信息。
第二,行政诉讼-行政撤销诉讼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实施意见》(国家市场监管信息〔2019〕128 号码)规定: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的基本事实明确,或者公司与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者不配合调查,公告期内无利益相关人员提出质疑。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应当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当事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为由,要求撤销登记行为。经审理,人民法院查明确存在冒名登记事实的,可以依法作出撤销登记行为的判决,撤销登记行为。
简而言之,我们应该记得保管好我们的个人身份证件和相关文件。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被股东”、“被法人”或“被高管”可以及时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央视,1818 金眼、日照日报、新华网、深圳公安、中国法院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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