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A?鄂A?市民举报:街上这辆车竟然有“两张脸”
汽车号牌是车辆独一无二的“身份证”, 然而,一些司机出于各种目的不得不在车牌上“篡改”。近日,一些热心市民向贵阳市媒体问政平台反映,他在南明区花果园周围发现了一辆黑色汽车,车牌前后不一致,被怀疑是“套牌”。
△市民拍摄此车前车牌,为鄂 A 牌照。
记者从市民拍摄的照片中看到,车辆悬挂后的车牌是昂贵的。 A·***前车牌号65为鄂 A·***P9。仔细观察发现,前车牌实际上是两个车牌重叠,外露的鄂 A 车牌是用两个金属挂钩勾住里面车牌的顶部。透过两个车牌的缝隙,可以隐约看到“贵”字。
△公众拍下了这辆车的后车牌,为贵 A 牌照。
针对这种情况,7 月 8 日前,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表示,已经收到市民反映,并详细询问了解情况。现在,这个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同时,该局民警提醒司机,机动车号牌、假车牌、套牌等违反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用于其他车辆,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套牌”影响电子警察取证,侵犯了被套牌车主的合法权益,是交管部门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很多司机运气不好,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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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聪明”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套牌车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伪造或者使用伪造或者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伪造、伪造或者使用伪造、伪造的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的,扣留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扣留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分 12 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号牌或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贵阳日报媒体记者 高晨畅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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