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在法庭上“衷心感谢承办法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
威远县法院深入践行新时期“枫桥经验”,将指导调解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责“向外延伸”,重视提高诉源治理中的履职能力,不仅抓尾端,治病,还抓前端,治病,向前延伸诉调对接的“调整”,让纠纷通过人民法院的“枫桥”消失在萌芽状态。这儿的“枫”景怎么样?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威远县法院推出了“枫桥”栏目,向大家讲述了人民法院解决问题的故事。
近日,威远县法院龙会法院收到一份来自广东省东莞市的邮件。工作人员打开邮件,发现这是一份撤回申请——原告不仅撤回了诉讼请求,还在申请中写道“衷心感谢承办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表达了对法院办案人员的感激之情。
这个案子是怎样一起的?
基本案情
(图源网络)
颜某某租用了梁某某的电子设备,双方通过第三方平台签署了《用户租赁和服务协议》,颜某某需要按月向梁某某支付租金。租赁期间,颜某只在几个月前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然后拒绝支付租金和滞纳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梁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梁某某的起诉金额为3074.28元,律师费和差旅费总额为4000元。涉案金额不大,被告对案件事实和欠款没有异议。他们为什么拒绝付款?通过电话联系颜某后,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颜某刚结婚生子,一个人在外打工,家里经济困难。
由于案件争议不大,又考虑到被告家庭的诉讼成本和经济状况,承办法官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告诉梁某某代理人颜某的情况,从降低诉讼成本和减轻诉累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并向颜某表示,颜某违反了合同规定,梁某某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法官解释,梁某某最终自愿放弃律师费和差旅费,表示只要求颜某支付欠下的租金,并同意颜某分期偿还。截至2024年12月,双方已按调解协议全部履行,梁某某提出撤诉申请。到目前为止,纠纷已经成功解决。
一次调解,一个案件的解决,不仅是司法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法院追求案件的价值取向。下一步,威远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提供专业的司法服务,从本质上解决矛盾和争议,真正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
威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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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法院“枫桥””“衷心感谢承办法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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