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宁” | 他逃到她身边,抵触执行插翅难飞。

02-16 10:18

开栏有话


实施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了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推出了《为“宁”实施》栏目,重点介绍宁德法院的实践、经验和成果,敬请关注。


被执行人失踪断联


“捉迷藏”


被寿宁法院执行警察发现踪迹后


但是抢门而逃,避免执行…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李明(化名)因张勇(化名)未能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5月,寿宁法院执行警察传唤被执行人张勇到案后,张勇提出按月分期偿还剩余款项,李明同意调解并撤销执行申请。然而,在实施和解后的第二个月,张勇拒绝还钱,拒绝接电话,去其他地方工作。


春节前夕


申请执行人李明提供线索,说明张勇已经回家过年了,执行警察又去了他的住处拘留他。在这个过程中,当张勇跟随警察下楼时,他突然逃跑了。随行的女法警察立即奋起追逐,跑出近300米后,张勇在河边被抓住。


在执行干警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解释下,张勇立即筹集资金,履行还款义务,“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寿宁法院依法警告张勇的抵触行为,并罚款500元。张勇感到遗憾,主动写了一本遗憾的书,并自愿接受司法处罚。


法院提示


所有被执行人,请积极配合,及时主动履行有效判决和决定的义务。如果你有实力执行而拒绝执行,你将面临资产强制执行、行为受限、形象受损、工作受阻、司法拘留等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绝执行判决和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为“宁”执行 | 他逃到她身边,抵制插翅难飞。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