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法·案例|退休还能索赔误工费吗?

02-13 08:31

资料来源:山阳区法院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侵权人能否承担误工费损失?近日,山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侵权人拒绝赔偿原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向法院提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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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的一个晚上,高某某驾驶轻型自卸车在十字路口行驶时,与正在等待信号灯的驾驶三轮摩托车的王某某相撞,导致王某某受伤,两辆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高某某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卡车登记的所有人都是葛某某,在交强险保险期间。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某向山阳区法院起诉葛某某、高某某及保险公司,要求三被告承担医疗费用4099.9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用950元、营养费用1000元、陪护费用5704.50元、误工费用9127.2元、交通费用580元、鉴定费用673.5元、车辆损失1400元的赔偿责任。


被告葛某某、高某某、保险公司辩称,原告王某某在事故发生时已满65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提供事故发生上半年工资流水,不应支持误工费。


法院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退休年龄和劳动能力的丧失没有直接影响。结合原告王某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耕地证实,原告王某某的误工费主张应予以支持,因此不接受被告的辩护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向原告王某某支付9127.2元的误工费、5488.77元的陪护费、380元的交通费、1400元的车辆损失、673.5元的鉴定费;被告高某某向原告王某某支付了2809.95元的医疗费用、950元的住院伙食补贴和1000元的营养费用。


法官说法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者是否有收入来源为判断标准,采用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而不是年龄限制。退休年龄不是终止劳动的标志。只要个人仍然有劳动能力,从事有偿社会劳动,当他们遭受收入损失或减少时,他们就应该支付误工费。


在日常生活中,实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经常被重新聘用、从事劳务或农业生产。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力量的情况下,根据社会需求和可能性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老年人参与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作家:郭嘉莉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时须晨 李怡静


标题:“焦法·案例|退休还能索赔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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