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帐户已经被禁止了!网民:活该凉爽

02-11 06:52

最近,电视连续剧《我是刑警》爆红,同时,网友们发现,一个自称出现在某个平台上“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帐户,把自己和剧情中的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蹭流量”。


这位用户在个人介绍中表示,他出生在四川的一个村庄,"我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现在只过着平凡的生活,所以我在发作的时候没有发视频。


记者注意到,目前社交平台已经无法检索到该帐户。网民发布的截图显示,用户已经被禁止发布作品。


在被平台封禁之前,该账号的粉丝数量已达到 1 万人。


当地派出所:可能有人蹭流量


据了解,《我是刑警》中第五起重案改编自周克华案,原型是一起跨越四省、持续八年的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2012 年 8 月亮,周克华被杀后,2013年 年 3 月 22 日本,法院以窝藏罪、掩盖罪、隐瞒罪判处“情人”张某英五年刑期,并处罚金。 10000 元,张某英当庭表示不上诉。


▲剧照《我是刑警》


12 月 8 日本,记者联系了自称是张某英的这个账号博主,她声称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是不愿意提供相关的确认。


12 月 8 日本,李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张某英确实是当地人,因周克华案被判刑。“之后,他服刑满了。他曾经回来报到。现在他在外面工作了很多年。普通人不在家。”工作人员还说,因为《我是刑警》最近很受欢迎,可能有人蹭流量。


在阅读了相关用户信息后,张某英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姚飞认为,“应该不是她的,目前不能联系我。”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永超也表示,"张某英释放后也没有和我联系,也许有人在那儿乱注册,不是她自己,而是蹭流量。"


家乡邻居:涉案帐户胡说八道


12 月 11 一天早上,记者来到李端镇的一个村庄,张某英的家乡空无一人。看了涉案账号的图片和文字介绍,一位邻居说账号里的人根本不是张某英,个人介绍里的说法都是废话。


邻居说,张某英已为她过去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她现在的生活不应受到干扰。这一举动十分可恨,侵犯了张某英的个人权利,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短视频账号事件发酵后,张某英本人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将相关账号的照片展示给警方,与自己进行比较。因为涉案账户的原因 IP 地址在成都,张某英居住的派出所已经将有关事宜移交给成都当地警方。


律师:冒名者涉嫌民事侵权


河南省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账号假冒张某英在网上发布相关视频,侵犯了其姓名权:未经张某英许可使用其姓名作为账号昵称,使其他人误以为是张某英本人,构成了对其姓名权的侵犯。如果账号发布不当,如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会影响公众对张某英的评价,损害其声誉。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假冒张某英人涉嫌民事侵权,也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来源 晨报,上游新闻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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