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少年被拘留,惨交近8万“学费”!只是因为凌晨发生了一件事

02-08 07:30

清晨,在路边“玩”的小明


因为一不小心而被拘留


自己和家人也要支付近8万元的赔偿。


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


最近,福建福州闽侯县人民法院


烟花一起燃放造成的审结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资料图(图文无关)


16岁小明(化名)的判决


大彬(化名)是受损房屋的所有人。


支付房屋损失和鉴定费共计79000多元


不足部分


由小明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事情就是这样


2023年1月1日凌晨,小明和他的朋友们在路边燃放“陀螺”烟花。小明把点燃的烟花扔进空中,烟花转动燃烧后滚落到路边摩托车修理厂门口。



资料图(图文无关)


小明直接离开了,没有确认烟花是否完全熄灭。然而,烟花的余烬点燃了汽车修理厂门口堆积的杂物,引起了火灾,造成了大彬的房屋损坏。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事故原因明确,小明受到行政拘留处罚。闽侯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小明在燃放烟花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审慎义务,没有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是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小明应承担主要责任。


小明为了自己的行为


支付了高额的“学费”


这个提示我们,虽然放烟花的时候很开心。


但是要多加小心


如果引起火灾的话


就会瞬间由喜变悲


庆祝新车,放炮致火!损失超过10万元


2023年,在江苏南通,李某喜提到了期待已久的新车。他和八个朋友在一片空地上燃放烟花和鞭炮庆祝,但他们点燃了张某不远处的蔬菜大棚,引发了火灾。



资料图 (图文无关)


经公安机关委托价格评估,损失总额超过10万元。经法官调解,多方达成协议,李某承担2万元,其他8人平均每人承担约8000元的赔偿。


放烟庆祝生日,结果损失68000元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2年,浙江省温州市乐清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为了庆祝妻子的生日,马某森和他的兄弟马某健一起在乐清市西门岛燃放烟花。飞溅的火焰点燃了桥下渔夫胡某的几十个渔网。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两名被告赔偿原告渔网损失6.8万元。


阿消提醒


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


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


以免引起火灾,损害他人财产


甚至威胁到自己


以及周围人的人身安全


关于预防、应急知识,快来学习




原题:“16岁少年被拘留,惨交近8万“学费”!只是因为凌晨发生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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