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平安 | 98万“扶贫款”未领成,反因帮信罪被拘留。

2025-01-24

只是帮助点“小忙”


办理一些储蓄卡,手机卡替人“收钱”


可以躺着得到“福利费”?


然而,已踏入犯罪的谷底!


进一步推进“断卡”行动


余丁派出所,中宁县公安局


以“冬季行动”为抓手


重点关注年末年初社会治安特征。


增强对新型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有效巩固冬季社会治安稳定趋势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


余丁派出所共同办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行政拘留1人


目前电信诈骗的招数不断翻新,手法种类繁多。诈骗分子在骗钱的同时,不断“笼络群众”,让群众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余丁派出所收到刑侦大队线索,辖区内张某名下储蓄卡资金流量异常,可能涉嫌诈骗。办案民警迅速反应,立即对线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整理分析,案件终于暴露出来。


经调查:辖区群众张某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是一封红头文件,向中国支付98万元的扶贫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然后客服加了张某的联系方式,拉进了聊天群。


加入群后,张一直持观望态度。在“见证”了很多人成功领取98万扶贫款的截图后,他侥幸向客服了解并提供了相关身份信息后,按照规定安装了两个APP。对方以帮助张某储蓄卡“刷流水”的名义,将31万多元转入张某银行卡账户,张某按照对方要求将资金转出或取现到指定账户。


当前,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中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


什么行为在生活中容易构成帮助信罪?


1、租售微信号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跟踪而布置的陷阱。如果客户知道自己用于非法目的,但仍然租售微信号,涉及“帮信罪”的概率很大。


2、帮助人们刷单走流水这一做法可以帮助骗子将骗来的资金用于“漂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帮助骗子建群,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成为犯罪成员,为了小利而伤害他人。


4、出售外借“储蓄卡”和“手机卡”,只要你的外借物品能帮助犯罪分子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目标。


来源 / 安全中宁


编辑 / 甜甜


原题:“守护平安 | 98万“扶贫款”未领成,反因帮信罪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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