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解决争议新“枫”景】拖欠薪酬纠纷 现场履行解“薪”结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在刘玲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多起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共生,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了司法力量。
【基本案例】
小A、小C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加入河南某有限公司。后来,由于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但公司仍然没有支付。随后,他们向修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调解过程】

刘玲调解工作室受理此案后,在征得当事人批准后,联合调解了多起案件,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维权成本。调解员刘玲立即组织矛盾双方现场调解,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一方面引导员工合理表达诉求,理性化解纠纷,另一方面重点讲解公司代理人欠薪的法律后果,共同核实欠薪情况,协商协调方案、付款等重点问题。调解员理解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同时阐述了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督促他们肩负起企业的责任和责任,积极解决问题,营造出充满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形象,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将拖欠两名原告的工资,共计9万元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现场一次性支付到位。到目前为止,此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下一步,修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六零”解决争议新“枫”景”工资拖欠纠纷 现场履行解“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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