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工作回顾白城法院:完善刑事诉讼前程序 进一步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

01-15 06:58

白城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核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推进规范化审判为契机,完善刑事公诉案件的审判程序,严格控制“四关”,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质量。今年以来,白城两级法院刑事案件法定审判限制内结案率为99.53%,二审开庭率为62.30%,均位居全省前列。


把好初审关 移位立案审查关口


加强制度管理。在制度上完善审判前程序的规范化。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颁布了《刑事立案审查实施意见(试行)》,召开了10多次联席会议。会议研究公安部门侦察、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司法机关社区调查评估意见等。,并就刑事公诉案件的案件移交和审查规则达成共识。


巩固案件证据。加强联动沟通,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和效果。细化公安部门侦察被告案件状况、被告身份信息、相关鉴定意见、案件通过、涉案财产清单等文件标准,提出书面建议,明确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社区调查评估意见附调查评估结论,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后果、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以及处理量刑情节的意见。必要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明确各类案件的取证标准,减少审理阶段的退补程序。


规范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审查阶段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在预审阶段对检察机关的案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不合格的按退还检察院、不立案或告知其三天内补充材料处理。今年以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还检察机关一件,补充材料后立案30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因立案前材料问题退还补充调查的比例不到2%。


把好速率关 开启审判“快车道”


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建立了“一站式”办案机制,制作了简化的审判记录和裁判文书模板。今年,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系列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被告认罪认罚的适用速裁程序,严格遵守审判的实质性要求。案件的平均审判天数只有9天,全部有效,没有上诉。


做好轻罪处理的“后半部分文章”。探索轻罪案子前的调解和调解方法,在庭前解决矛盾纠纷,关爱受害者及其未成年子女,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和普法宣传教育,对轻罪处理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把好质量关 及时召开庭前会议


规范庭前会议程序。组织开庭前会议,整理案件分歧点和法律适用争议点,完善阅卷权和证据开示制度等。对于符合条件的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辩护律师难以调取的证据,明确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调取,必要时由法院调取。通过庭前会议报告等方式,对辩方提出的流程性质疑或要求,向控辩双方公布并说明原因。白城两级法院今年举行了25起庭前会议。


注意附加民事调解。在庭前会议上,总结争议焦点,整理证据,找出问题症结的目标政策,积极推动附加民事原被告达成协议,从根本上解决争议。今年以来,白城两级法院在庭前会议上就30多起调解协议案件达成一致。有效平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重视警示教育。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纪委联合发布《关于联合开展年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常态化审查警示教育的通知》,提前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具有重大影响和警示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审查工作。今年以来,白城市两级法院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加15次审判。


把好介入关 促进庭前资产查控。


明确资产外部调查和控制的案件类型。涉黑恶、非法融资、职务犯罪、诈骗等案件的被告可能被判处财产性判决,侦查阶段未能调查和控制资产或者可能不足以履行财产性判决的,应当在案件审理中及时对被告名下的资产进行查询和控制,防止被告或者其家属隐瞒、转移或者损害资产。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资产外部调查和控制的工作流程。明确资产外部调查和控制系统中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重大事项咨询和跨部门法官讨论机制,针对涉众型非法融资、涉黑恶等重大疑难案件,召开8次跨部门法官联席会议,确保及时处置涉案资产。今年以来,77.96%的案件进行了庭前资产调查和控制。


注意涉案财产性判项的可操作性。对于可能判决财产性判项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询问被告的财产状况,并对涉案资产的来源、特征、所有权等进行本质调查。在做出判决之前,听取执行部门的意见,明确涉案资产的处置方式,确保判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原标题:“亮点工作回顾白城法院:完善刑事诉讼前程序” 进一步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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