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大同法院一个集体两个个人获得全省表彰

01-13 10:49





近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决定,对39个先进单位和117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速抢救、后付费”绿色通道机制。


平城区人民法院被选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单位,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庭庭长李华、平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高秀珍被选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个人。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单位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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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祝贺!大同法院一人两人获全省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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