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一次性付款不超过5000元!可以举报

01-06 10:05

讷河市媒体中心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随着假期的临近,黑龙江省教育厅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盲目参加校外培训,自主抵制学科培训。如果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也可以向省教育厅举报,监督举报邮箱:hljxwpx@126.com,报告电话:0451-53610758。


父母一定要警惕培训机构诱导一次性支付时间过长、额度过高的培训费,以“打折”、“组队”、“打折”、“预付卡”等形式,避免“退款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当合法权益受损时,请尽快收集证据,并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与机构协商,或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积极监督和履行职责。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在我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节假日期间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坚决杜绝以代管、研究、夏令营、“一对一”、“居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实施的学科隐形变异培训。禁止非学科培训机构进行学科培训。慎重选择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根据办学许可证审核项目开展培训业务,选择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服务综合平台”登记的合规机构。为防止经济损失,请勿选择证件不全、未登记造册、无保障的培训机构。请仔细检查机构办学场所是否合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教师资格证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在决定是否接受培训之前,家长应该多渠道了解机构的声誉。依法维护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合理缴纳培训费,一次性缴费或充值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小时,且不超过5000元,培训费必须缴纳至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账户。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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