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的时候突然爆炸!一个18岁的男孩买了一辆6手电动汽车,被判死亡60%。

01-02 11:03

电动自行车出行方便


受到不同年龄群体的青睐


可是


安全性隐患问题却常常被忽视


一则“小伙子买了好几次手电瓶车电池爆炸死亡”的消息


冲上热搜


引起网民关注


日前,江苏省泰州泰兴,一辆充电电动汽车突然爆炸,年仅一年, 18 年迈的车主小磊在爆炸中失去了生命。对如此令人遗憾的后果,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爆炸式电动自行车经过多次转手,小磊是通过一个二手平台购买的,在购买 12 天后,电瓶车在半夜在家充电时突然爆炸。


小磊的外公是第一个发现电池异常的人。虽然电池充满后插头已经拔了,但电池还是“滋啦”,然后小磊起床检查的时候电池爆炸了。


据法官介绍,爆炸发生后,消防队员迅速赶到现场灭火。小磊的外公外婆因为在卧室,只有轻微的脸被烫伤,小磊因为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


小磊的病历说明:全身因电动车爆炸烧伤多处,伤后伤口剧烈疼痛,多处三度烧伤,二度烧伤,累计体表。 90% 上述烧伤,呼吸道烧伤。入院后,小磊出现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症状,生命垂危。


两天后,小磊正在转院。 120 汽车死亡。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火灾原因排除了残留的火源,排除了雷击,排除了外来的明火,不排除电池故障。


经调查,警方发现,涉案的电瓶车已经转卖了六次,小磊是第七个买家,而且这辆车也是非法改装的。


第一个车主赖某说,他当时在一家修理厂买了一辆正规的品牌车,然后委托修理厂的车主冯某全面改造了电动车的电池控制器、大灯、车壳等。,并用锂电池代替了原车的铅酸电池。


过后,小磊家人将 6 商家和修理店的店主一起起诉法院,要求 7 被告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审判过程中,所有被告都认为爆炸原因不明,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火灾造成小磊严重受伤,治疗无效死亡。经消防部门现场检查,确定火灾的火灾位置为小磊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座椅下方的电池,火灾原因不能排除电瓶车电池故障。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非法组装和改装的车辆。起初,被告赖某购买,另一名被告冯某组装,然后多次被转售。所有涉案车辆都被买卖,所有涉案电动车自燃都有过错。如果涉案电动车自燃的实际侵权人无法确认,所有被告都应承担责任。


同时,小磊知道是拼装车还在买,而且他在客厅给这辆电动车充电,另外,还违反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在充电过程中处理不当,应对事故发生及损害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作为组装、改造、转售车辆责任主体的七名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40% 责任,小磊自负 60% 责任。


来源 / 南京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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