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费,个人自付分不清?理解一篇文章→

2024-12-30

在医疗费用支付过程中,我们经常听到“医疗保险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付”的说法。它们有什么区别?应该怎么用?


今日为大家整理清楚↓


什么是医疗总费用?


医疗总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自费 个人自付


什么是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是指属于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即医疗保险直接报销部分,不需要自行支付。医疗保险目录范围是指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耗材的“三大目录”。


职工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括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括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疗保险统筹区域的支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与的医疗保险类型(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医院级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什么是个人自费?


个人自费是指患者在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必须承担的医疗费用金额。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自费、按比例自费、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等。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先支付这部分费用,不足的部分可以通过现金等方式支付。



什么是个人自付?


个人自付是指:药品、项目等,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



举个例子:


小张在医院住院,总费用为4500元,其中医疗费用为4200元,医疗费用为3600元,医疗费用为300元。


在医疗保险目录之外,个人自付就是医疗费用300元。


医疗保险目录内径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费需自行支付费用,即4200-3600元=600元。



画重点!


简单来说:


“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和“自费支付”的对象,都是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


在本次清算中,“个人自费”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个人自付”是指个人全额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热门推荐


原标题:“【提示】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付分不清?理解一篇文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