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调解工作室的故事】调解取回养老金 送钱上门显示关怀
薛某,家住修武县封镇某村,今年63岁,独自一人,从事鹌鹑养殖,辛辛苦苦攒了10多万。2021年9月20日,被告乔某和母亲(原告薛某的堂姐)一起来到原告家中,称妻子因金钱问题被有关部门拘留,要求舅舅薛某帮忙借点钱给自己应急,并表示三个月后就可以归还。原告薛某念及真情便借给被告乔某82000元现金。2022年2月28日,乔某又跟母亲来找原告说,自己的妻子估计要判刑了,急需再借一些钱。薛某看见堂姐姐们作难犯的样子,再一次善良,又借给乔某25000元现金,薛某两次借给乔某107000元现金。但是,直到2023年春节,在薛某的反复催促下,乔某只还了3000元。以后讨要的时候,乔某总说要等几天。原、被告双方于2024年2月23日在修武县封镇矛调中心讨论并达成调解协议。自2024年3月1日起,乔某承诺每月偿还1200元,自2025年1月起,每月偿还2000元,但被告也不信守承诺,不按时履行协议。之后,乔某在原告的几次催促下,于2024年5月16日偿还了2400元,仍然欠下101600元的贷款。之后,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迟,拒绝还钱。无可奈何,薛某将乔某诉诸修武法院。
案件转移到诉前调解中心刘玲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通过阅卷、电话沟通、面对面沟通,调解员刘玲充分了解了双方纠纷的症结,找到了分歧的焦点。原来,乔某不还钱的原因是运输市场萎缩,开大车找不到货源。但是,薛某也不容易,一个月收入不到2000元,没有孩子,没有女儿,家里还有一个下岗生病的妻子要照顾。刘玲认为,此案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双方存在亲情关系,分歧尚未激化,具有调解条件。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讲解强大,从念及真情、维护老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打开心结,互相理解,互相让步。最后,在刘玲动之以情、以理服人、明之以法的劝说下,双方达成协议:乔某每月十日前还款1200元。为了让薛某完全放心,协议约定,还款交给诉前调解中心。从调解中心转移,力求解决矛盾纠纷的本质。协议签订后,薛某撤回诉讼。
调解员刘玲没有调整,而是及时提醒并跟踪实施。每个月还款一到,薛某就会专程提交。每次收到还款,薛总是非常感激。
刘玲工作室践行积极的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不断提高调解能力,不仅加快了解决纠纷,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努力为人民撰写新的司法篇章。
总监:杜洁
执行总监:冯文路
统筹:张琦
原标题:“刘玲调解工作室的故事”调解取回养老金 上门送款显示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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