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钱!这个补贴标准上升了…

2024-12-27

呼和浩特市公益性岗位调整补贴标准


从2024年12月1日起,根据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70元/月,二类地区2200元/月),调整我市公益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发放标准。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林格尔县(一类地区)由每人1980元/月升至每人2270元/月;土默特左旗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二类地区)由每人1910元/月升至每人2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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