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营环境:立案“容缺”,先立后补!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2024-12-17

资料来源:沁阳市法院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提高立案服务效率和效果,有效降低公司诉讼成本,沁阳市人民法院积极实施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缓解当事人立案累计,确保当事人立案“最好不要跑,最多跑一次”,开辟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某建材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提交了立案申请和证据材料。在立案服务中,诉讼服务中心“公司绿色通道”的工作人员发现,企业上传的诉讼材料中缺乏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员工证明。根据沁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况可以适用于“容缺”受理,即立案窗口应当先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公司应当在7天内向诉讼服务中心或者承办法官补足容缺材料,使后续诉讼顺利进行,大大降低了立案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


“这项服务太棒了。以前因为材料少,不得不在网上反复提交申请。现在方便多了。法院提前立案,节省了我们企业的时间和人力。”当事人感慨地说。


立案“容缺”受理制度大大改善了当事人因信息不全或准备材料不足而立案受阻的困境,打破了传统立案方式的束缚。今年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116起“容缺”立案案件,缩短了平均立案时间,提高了立案审批通过率,以更加灵活便捷的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相关案件的快速立案、快速审批和快速结案,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杨珂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时须晨 李怡静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立案“容缺”,先立后补!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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