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帐户已经被禁止了!网民:活该凉爽
近日
电视连续剧《我是刑警》爆红
同时,网民发现
一个自称出现在某个平台上
“周克华情人张某英”账户
把自己和剧情中的犯罪嫌疑人
把“蹭流量”联系起来

用户在个人介绍中表示,他出生在四川的一个村庄。“我是周克华的爱人张某英,目前只过着平凡的生活,所以发作品的时候没有发视频。”。
记者注意到,目前社交平台已经无法检索到该帐户。网民发布的截图显示,用户已经被禁止发布作品。

在被平台封禁之前,该账号的粉丝数量已达1万人。
当地派出所:可能有人蹭流量
据了解,《我是刑警》中第五起重案改编自周克华案,原型是一起跨越四省、持续八年的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2012年8月,周克华被击毙后,2013年3月22日,法院以窝藏罪、掩盖、隐瞒犯罪罪被判处“情人”张某英刑期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某英当庭表示不上诉。

剧照《我是刑警》
十二月八日,记者联系了自称是张某英的这个帐号博主,她声称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是不愿意提供相关的确认。
12月8日,李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张某英确实是当地人,因周克华案被判刑。“服刑满了,我回来报到了。现在我在外面工作了很多年。普通人不在家。”工作人员还说,因为《我是刑警》最近很受欢迎,可能有人在蹭流量。
看了相关用户信息,张某英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姚飞认为:“应该不是她的,目前联系不上我。”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永超也表示,“张某英释放后,没有联系我。有些人可能会在那里乱注册,不是她自己,而是蹭流量。”
家乡邻居:涉案帐户胡说八道
12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李端镇的一个村庄,张某英的家乡空无一人。看了涉案账号的图片和文字介绍,一位邻居说账号里的人根本不是张某英,个人介绍里的说法都是废话。
邻居说,张某英已经为自己过去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她现在的生活不应该受到干扰。这种引人注目的举动很可恨,侵犯了张某英的个人权利,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短视频账号事件发酵后,张某英本人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将相关账号的照片展示给警方,与自己进行比较。由于相关账号的IP地址在成都,张某英居住的派出所已将相关事宜移交成都当地警方。
律师:冒名者涉嫌民事侵权
河南省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账号假冒张某英在网上发布相关视频,侵犯了其姓名权:未经张某英许可使用其姓名作为账号昵称,使其他人误以为是张某英本人,构成了对其姓名权的侵犯。如果账号发布不当,如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会影响公众对张某英的评价,损害其声誉。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假冒张某英人涉嫌民事侵权,也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很多最新的评论:
真的是为了流量无所不为,
没有底线蹭流量,活该凉!
*点亮[在看],密切关注
原题:“她的帐号已经被封禁了!网民:活该凉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